我局治安大队在处理已判决的案件中,根据对一起赌博案件的暂扣款(明细详见表格)已通知不到当事人的现象,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8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第171条之规定,望该涉案的合法所有人在公告六个月内持合法手续,身份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书到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治安大队领取(联系人:杨警官、朱警官0595-22556379)。
本公告后六个月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法律有关规定对上述无主财物处理,依法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治安大队暂扣款网上公示表(20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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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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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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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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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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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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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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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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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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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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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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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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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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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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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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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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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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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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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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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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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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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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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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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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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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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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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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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茂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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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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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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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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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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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佰玖拾玖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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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治安大队
二0二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