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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合同备案
2022-11-07 09:44 阅读人数:1

  一、办理依据

  《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 5.2.3.1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接受委托实施爆破作业,应事先与委托单位签订爆破作业合同,并在签订爆破作业合同后3日内,将爆破作业合同向爆破作业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二、申请条件

  爆破作业合同签订后

  三、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丰泽树脂工艺品研发展示中心大楼三楼11号窗口

  联系电话:0595-22500579,办理时限:受理后1个工作日

  交通指引:可乘坐22路,30路,42路,44路,K307路,K308路公交车到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站点

  四、申报材料

  1. 爆破作业合同备案表

  2. 设计施工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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