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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应急管理局
2019-12-16 09:30 阅读人数:1

  机关职能:

  (一)负责本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冶金等8大行业、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三)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要求建立本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辖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丰部队、民兵预备役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辖区内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抗洪抢险、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推进消防、森林火灾扑救、地震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辖区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协调辖区消防工作,指导各街道、部门落实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辖区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辖区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本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达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辖区各街道、有关部门和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辖区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指导开展辖区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救援工作。

  (十四)制定辖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改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基础股,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宣教股,防火防汛抗旱和救灾股。

  下属事业单位3个:泉州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丰泽区大队、丰泽区防震减灾中心、丰泽区防火防汛抗旱和救灾中心。

  办公地址:泉州市坪山路泉州文旅大厦6、7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令时) 15:00-18:00(夏令时)

  联系方式:0595-22506097

  主要负责人:许贵勇(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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