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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19-12-18 10:00 阅读人数:1

  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为丰泽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泉州市丰泽区乡村振兴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及有关“三农”工作战略、规划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意见,拟定我区农业农村、水利、海洋经济和渔业的发展规划和措施。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引导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指导都市生态休闲农业建设,培育名优特农产品、扶持发展品牌农业。负责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指导。

  (三)承担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和山海协作发展规划、政策。牵头组织实施我区省内山海协作。负责有关山海协作的日常事项。

  (四)承担区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控制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

  (五)指导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农业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申报和开发;负责指导农业机械安全使用和农机化市场的行业指导;负责种子、种苗、饲料、农药、兽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行业指导工作。

  (六)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科教兴农、科教兴渔战略,负责农、渔业科技培训和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七)指导全区农业、水利、渔业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江海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负责渔港安全和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

  (八)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沿海滩涂围垦和江堤海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实施和监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九)组织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监督管理和综合防治。

  (十)贯彻海洋与渔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区海洋和渔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指导水政监察、水利水土和渔业方面的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规、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等,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政务公开、秘书事务、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干部考核、效能建设、综治、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机关财务管理;协助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党支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助纪检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机关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负责人:杨培坤        联系电话:22572027

  (二)行政审批审核股(政策法规股)

  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具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负责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指导水利、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执法案件的审查、听证、疑难解释、申请强制执行以及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答辩、应诉等工作。负责制定、实施相关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以及其他行政执法管理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

  负责人:林宏泉        联系电话:22572027

  (三)农业农村工作股

  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农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发展动态。负责完善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指导粮食、蔬菜等农产品的生产,培育、发展品牌农业,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农业“五新”推广相关工作。负责种子、种苗、饲料、农药、兽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行业指导。负责指导农业机械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指导有关工作,建设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指导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和动植物疫病的防疫检疫工作,预防、控制、扑灭重大动植物疫情。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组织、协调、督促山海协作工作的开展。指导职业农民培育。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农体协工作。

  负责人:吴阿如        联系电话:22500395

  (四)水利水土工作股(加挂河湖管理保护股)

  负责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水利建设、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规划、计划。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提出区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指导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指导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承担水利设施除险加固和技术改造,组织编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水工程的水旱灾害防御方案,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负责水利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承担区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综合防治水土流失。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依法征收、管理水土保持补偿费。

  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协调指导、监督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实施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参与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指导河湖的开发、治理和保护。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工作。

  负责人:陈永鹏        联系电话:22506025

  (五)海洋与渔业工作股

  负责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海洋经济、渔业发展规划及计划。负责渔业产业开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推进海洋经济与渔业科技创新工作,负责海洋与渔业经济运行监测、统计核算、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估,指导渔业生产结构调整和水产养殖业发展,组织渔业项目实施,管理渔业专项资金。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设水产品安全追溯体系,监督管理水产养殖用药及其他投入品的使用,承担水产养殖污染防控工作。指导、协调海洋捕捞开发活动,组织实施渔业捕捞生产许可制度,负责渔政管理和渔港监督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渔机、渔具,负责渔业船员、航标和通讯管理工作。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灾害预防、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负责渔业行业安全生产,负责渔业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处置、救援,组织指导渔业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休渔禁渔制度、组织渔业资源的调查、监测、灾害预防并发布有关信息。组织渔业项目实施,管理渔业专项资金。组织协调处理渔业权益纠纷。指导渔业互助保险工作。

  负责人:林水来            联系电话:22197715

  三、办公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工作日8:00至12:00,15:00至18:00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

  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7:30

  四、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 0595-22572027

  五、办公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31号公务大楼东楼4楼

  六、负责人姓名

  彭国土 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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