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我区现启动2020年度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请各推荐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报。
一、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注册地在丰泽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区属事业单位和部门、引进市外高校院所到我区设立的科研机构。
2.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科研条件和组织管理能力。财务管理规范,已建立或承诺立项后建立研发专账,对研发经费专款专用。
3.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良好信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能申报项目。涉黑涉恶的申报单位不予补助。
二、支持方向
1.重点科技项目。支持经认定的市级以上各类科技企业(含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创新型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下同)的研发项目,申报企业应为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的规模以上企业。支持引进市外高校院所到我区设立的科研机构的研发项目。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立项不超过10项。
2.中小企业创新项目。支持丰泽区辖区内企业具有创新性的研发项目,优先支持经认定的市级以上各类科技企业,以及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孵企业的研发项目。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立项不超过10项。
3.科技特派员补助项目。支持科技特派员(团队)与我区企业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和成果转化的项目,由被服务企业作为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材料中的科技特派员(团队)、服务单位、专业领域要与省、市科技特派员选认文件相一致。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立项不超过5项。
4.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支持辖区内已认定的一至三层次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开展科学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等项目(不包括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由人才所在企业作为申报单位。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立项不超过5项。
5.军民融合科技项目。采用“民参军”、“军转民”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军民融合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研发,转化应用军民融合领域的科技成果,培育发展军民融合高新技术产业。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立项不超过5项。
6.鼓励区属事业单位实施环境保护、公共安全、人口健康等民生科技项目,支持驻丰部队实施科技拥军项目,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立项不超过5项。
上述6类项目中,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等研发生产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相关药品、医疗器械、防控物资,鼓励利用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开展筛选排查、物资调配等智能应用研发,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优先立项支持。
同一年度内,原则上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区属事业单位实施的民生科技项目不受数量限制。
三、申报材料
1. 申报单位填写《丰泽区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表格可以从“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科技业务”栏目(http://www.qzfz.gov.cn/zwgk/kjzscq/kjyw/)下载。
2.佐证材料:(1)申报重点科技项目、中小企业创新项目的市级以上各类科技企业,提供证书或认定文件复印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不用提供。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孵企业提供在孵证明。
(2)申报科技特派员补助项目的,提供省、市科技特派员选认文件复印件。
(3)申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复印件。
(4)申报军民融合科技项目的,提供委托合同、合作协议、技术转移许可文件等能够证明开展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的证明材料。所有申报材料要脱密处理,本次申报不接受涉密项目。
(5)合作申报项目的,须提供项目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与申报项目具有关联性、一致性。
3.相关附件材料复印件应标注“与原件相符”、核对人姓名、核对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事项
1. 补助经费额度。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一半。
2.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申报项目的研发时间从2020年开始,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1年6月30日。
3.申报、推荐时间安排。企业由其所在街道办事处推荐,事业单位等由其区级主管部门推荐,区直部门或引进的科研机构可直接申报。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送到推荐单位,经推荐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20年3月18-20日将申报材料1份报送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报送时间安排见附件。
4.联系咨询方式。各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事项存有疑问的,可提前与区工信科技局相关股室进行沟通。
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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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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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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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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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科技项目、中小企业创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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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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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06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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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3831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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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科技特派员补助项目、军民融合科技项目、民生科技项目、科技拥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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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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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06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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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101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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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申报材料送交时间安排表
泉州市丰泽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