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泽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070号建议的答复函
2022-06-22 11:28 阅读人数:1

 

泉丰资函〔202240

答复类型:A

 

关于丰泽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1070号建议的答复函

 

林建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老旧小区电梯加装改造的建议》(第1070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问题,逐渐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民生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城市既有住宅区的居住品质,规范我市增设电梯的办理程序,2015年市住建局经多方研究制定《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泉建设〔201521号)。

20191月,根据市政府《关于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泉政文〔20196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已下放至各区自然资源局。为此,我局认真开展调研、座谈、研讨工作,在市级指导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牵头联合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关于丰泽区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泉丰资〔20201号),实施意见梳理了审批程序、细化了市级文件、明确了各部门责任,为我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我区实施意见从202021日实施至今我局前后牵头组织了24次现场联合踏勘,累计核发145本增设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几年,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增设电梯数量逐年增加,我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获得群众不少好评,但其中也存在诸多不足。

今年3月,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联合修订并出台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泉建规 20221 号),指导意见对增设电梯审批流程重新梳理,设立了方案初审、公示见证、规划审查、委托可靠性鉴定、部门简化审批、井道施工、部门现场查验、电梯安装等8项程序。此外《指导意见》针对以往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也做了完善,将增设电梯建设、安装全过程纳入闭环管理,确保增设电梯施工、使用的安全性。

日前,区住建局也已牵头我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按照市级文件精神,商议修订我区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意见,梳理实施细节,拟近期重新出台我区实施意见。我局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区住建局修订文件,争取抓紧重新开展增设电梯审批服务。

关于您提出的土地使用手续的历史遗留问题,为妥善解决群众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土地使用手续问题,我局已于20218月主动发文请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恳请市局明确建设单位可提交哪些材料作为相关使用土地证明的依据,以便我局按程序办理增设电梯相关手续。市局于20219月函复对于申请增设电梯的小区由于建设年份较早,存在土地使用手续不完整的问题,由建设单位提供土地证或合法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含土地批文、土地出让合同等)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材料,所提供材料四至范围清楚,来源合法,且增设电梯在合法取得的用地范围内。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书面申请、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向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证或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是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件和主要依据。根据优化营商环境及五级十五同工作要求,土地证明材料亦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必要材料之一。由于土地证明材料是由市局核发,其合法性只有市局方懂甄别。我局会将您的意见反馈给市局,并将再次征询市局意见,寻求解决土地使用手续问题的办法。

关于您提出的因地制宜地审批电梯连廊长度问题,根据社会治理法治化创新工作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减少部门审批自由裁量权,使项目审查要点、审批过程更加公开、透明,也为了确保电梯增设后房屋的结构安全及小区消防安全通行,我局认真开展调研,针对我区实际情况,同时参考省内外多个城市的审批细则,最后确定的电梯连廊长度。

关于电梯监管、安全运行、维保问题,经咨询区市场监管局,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事项中,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增设电梯的安装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两项具体工作,程序基本完善且简单易懂。电梯安装建设专业资质方只需按文件要求,提供电梯井道施工建设方面涉及住建、规划部门的相关备案、审批文件就予以在网上申请办理电梯安装监督检验手续,在安装监督检验合格后就可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并正式投入使用,程序简单易懂,业主方只需要委托有资质的电梯安装建设单位专门办理,无需担心不懂程序步骤及多次提供资料来回办理等问题。而后期管理及维保确实是涉及到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区市场监管局一直坚持不懈的研究探讨这个问题,在紧抓维保公司维保质量的同时,出台相关增设电梯管理维保等指导性文件。按照《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引导电梯属于所有权人共有且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共有人应当书面约定电梯管理人,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工作,鼓励委托电梯生产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作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加强增设电梯的管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后续工作中,区市场监管局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将联合其他部门探讨出台增设电梯管理维保等相关指导性文件,探索推行集电梯使用管理、维保、定期检测等安全主体责任于一体的专业化、规模化电梯运营管理新模式,鼓励使用管理单位购买安全和养老保险,加装基于物联网的远程监控系统,进一步推进加装电梯的进程和加装后的规范管理。

感谢您对我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宝贵意见,我局将密切联系住建、城管、市场监管、街道等其他部门,总结增设电梯的审批经验,听取社区及广大业主等群众的意见,继续完善增设电梯服务工作。

 

分管领导:王志坚

经办人员:刘庆玲

联系电话:0595-22768023

 

 

 

泉州市丰泽区自然资源局

 202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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