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泽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152号建议的答复函
2022-06-22 11:31 阅读人数:1

 

泉丰资函202244

答复类型:B

 

关于丰泽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1152号建议的答复函

 

庄娟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同步进行二次装修的建议》(第1152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国家三胎政策的开放,越来越多适龄儿童到了上学的年纪,加上近几年中心市区的快速发展,也吸引了许多外来务工人员来泉定居。因此,居民入住小区后其子女无法及时入读配建幼儿园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好,有助于缓解学前教育学位紧缺问题。

针对您提出的在幼儿园建设规划中增加配建幼儿园室内外装修标准的问题,在工程项目地块出让前期工作中,例如市政府用地联席会、地价会召开前,市资规局会请丰泽区政府等有关部门报送相关用地、地价会材料,内容包含地块基本情况及建设意向。对此,我局在今后工作中,如遇幼儿园用地单独招拍挂或商住、住宅地块中含有建设幼儿园的项目,将提前征求教育部门意见,将二次装修建议及装修标准纳入地块建设意向,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中,要求建设单位按相应标准建设。

同时据了解,目前我区南埔山、软件园等片区改造项目,正在探索以“协议出让”的方式将中小学等教育用地出让给区属国有企业,再由区政府回购使用的方式建设。通过这种方式,在项目地块上报市政府用地联席会研究之前,我局将征求教育部门意见,是否将室内外装修标准纳入学校建设标准及回购协议,建设单位应按回购协议中要求建设,方可由政府回购,满足使用需求。

根据市、区两级自然资源部门的职能分工,土地招拍挂、土地合同签订、教育类项目审批及规划条件下达等工作均由市资源规划局负责,我局将做好土地出让前期的协调反馈工作,同时将您的建议向市资源规划局反映,并进一步探索将幼儿园等教育设施二次装修要求直接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的方式方法,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更好的服务小区居民

 

分管领导:王志坚

经办人员:刘庆玲

联系电话:0595-22768023

 

 

 

泉州市丰泽区自然资源局

 202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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