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泽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16号建议的答复函
2022-06-30 10:05 阅读人数:1

  泉丰政文函〔2022〕43号

  答复类别:B类

  关于丰泽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116号建议的答复函

  肖永松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丰泽区酒驾醉驾违法综合治理的建议》(第1116)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在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16号提案建议:

  一是加强精准打击。建议区交警部门对查获的每起酒驾醉驾违法尤其是涉酒事故进行溯源,通过对酒驾高发区域、涉酒事故特点、滴滴代驾热力图数据进行分析,精准研判出涉酒违法和事故多发区域、时段,并组织加大对酒吧、KTV、休闲娱乐场所周边路段的整治力度,同时在周末、节假日、重大活动安保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统一行动,适时组织交叉执法、异地用警,形成常态联合严管氛围。

  我局的答复意见:我局结合季度经营户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进行防止酒驾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并动员部署开展治理酒驾常态化执法行动;积极配合并参与贵局交警大队组织的联合执法,协调泉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参与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督查执法(机构改革后我局执法权限已收归市文旅局)。

  二是加强场所管理。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建议区文体旅游局牵头治安部门督促辖区娱乐场所严格落实“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的规定,并每周组织开展至少1次的突击检查,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局的答复意见:我局与泉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建立了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牵头或积极协调并参与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对辖区的文化娱乐场所“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的规定的督查检查和执法,必要时邀请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组织联合执法。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建议把“禁止酒后驾驶”纳入公民道德建设范畴,发动企业单位、家庭社区共同宣传劝导监督酒驾行为,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饮酒观,摒弃不健康“酒文化”。把宣传资料、宣传卡片等发放到居民手中,使人民群众知法、懂法、自觉守法,不断增强安全意识,鼓励群众自发参与到抵制酒后驾驶的行动中来。

  我局的答复意见:动员组织星级酒店和娱乐场所常态化开展 “禁止酒后驾驶”普法宣传,把宣传资料、宣传卡片等发放到各经营场所,利用场所的LED等媒介滚动宣传“禁止酒后驾驶”, 使人民群众知法、懂法、自觉守法,不断增强安全意识,鼓励群众自发参与到抵制酒后驾驶的行动中来。

  分管领导:刘晓银

  经办人员:刘晓银

  联系电话:13600763549

  泉州市丰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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