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物价局关于公布实行定价管理的区级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
目录清单的通知
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48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4〕123号)以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泉政办〔2014〕180号)精神,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闽政〔2017〕56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福建省省级定价管理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闽价服〔2015〕397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全面实施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闽价服〔2016〕171号)和《泉州市丰泽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丰泽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泉丰审改办〔2017〕33号)规定,现将《实行定价管理的区级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实行定价管理的区级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丰泽区物价局
2018年8月2日
附件
实行定价管理的区级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
行政审批部门 |
行政审批 事项 |
前置服务 项目 |
实施服务的法律法规依据 |
服务内容 |
收费项目 |
收费文件 |
收费标准 |
收费时限 |
执收单位 |
1 |
丰泽区 商务局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财产公证证明或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
《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 |
公证服务 |
公证服务收费 |
福建省物价委员会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1998]费字362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13]373号) |
详见文件 |
自1998年10月1日起执行 |
取得资质的公证处 |
泉州市丰泽区物价局 2018年8月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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