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标准是多少?
答: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的,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问:小规模纳税人当月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其中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是否可以免税?
答:小规模纳税人当月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均可以免征增值税。
例如:A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销售货物4万元,提供服务3万元,销售不动产2万元。合计销售额为9万元,未超过1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该纳税人销售货物、服务和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9万元,均可享受小微企业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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