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2017-12-11 10:49 阅读人数:1

丰泽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和泉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保护管理机制,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为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二)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构建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属地管理。立足区域和流域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解决河流保护管理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协调各方力量,落实属地责任。

(四)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形式

(一)级河长。晋江西溪(丰泽段)区河1名,由区长担任,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设副河长1名,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负责领导晋江西溪(丰泽段)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进行督导

(二)街道级河长。流经街道北峰、清源、泉秀和东海分别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河长、设副河长各1名,由相应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确定农口职能办公室为联系部门。具体负责组织领导晋江西溪(丰泽段分段内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三)设立河道警长。公安机关对应河长体系,配置丰泽公安分局和派出所级河道警长,服务保障治水工作顺利开展

(四)设立河道专管员。由街道根据实际情况招募并管理河道专管员,负责社区所辖河道的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水纠纷调处、引导公众参与等工作。原则上每名河道专管员负责一个社区河道管理

(五)设置河长办公室。建立区、街道两级河长办公室,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建负责河长制工作的具体运行,开展综合协调、督查检查、监测发布、考核考评、宣传报道等日常工作。

区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局。设主任1名,由区农林水局局长兼任;设专职副主任2名,由区农林水局、环保局各1位副局长担任;设副主任2名,由区交通和市政公用事业局、农林水局(分管农业)各1位分管领导兼任;设成员若干,由区委办、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分局、财政局、国土资源丰泽分局、住建局、城乡规划丰泽分局、交通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城市卫生考评中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农林水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卫计局、环保局1位股级干部兼任。日常事务由农林水局1个专门科室承担。环保局、交通与市政局各派1名股级干部挂职,相关部门业务骨干挂职,两年一换。流经4个街道相应设立河长制办公室,结构组成参照区级。

设立由区农林水管理的事业性质的河务管理中心,作为河长制业务技术支撑保障部门

(六)级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区农林水局:系晋江西溪(丰泽段)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职责主要为指导、监督属地实施河道综合整治、河道保洁;负责查处河道非法采(堆)砂、非法取水和涉河涉堤违法行为及水土流失治理;负责指导监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配合上级业务部门指导、监督通航河道的整治和水上运输船舶及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负责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负责指导、监督河道沿岸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管理、造林绿化、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河道水环境治理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区发改局:负责指导河道水环境治理涉及项目的前期工作,并负责相应治理项目立项审批,研究制订河湖保护产业布局和重大政策

经信:负责推进工业企业去产能和产业结构提升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工业节水提升改造

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负责指导河道水环境治理涉及项目的科技创新,并负责相应科研项目申报。

区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河长制”所需资金政策,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区环保局:负责涉水建设项目环保监管、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和涉水建设项目管控负责水质污染源执法监管,水环境安全隐患整顿及应急处置,负责区地表水水质和交界断面水质的监测和评价。

区住建局:负责推进“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整治辖区范围内乱倒建筑垃圾和渣土,参与涉河违章建筑查处。

交通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协调、配合市级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组织辖区内黑臭水体整治及协调指导督促各地开展黑臭水体整治,配合市级做好中心市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生活垃圾处置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配合市级做好航道整治及疏浚、水上运输及港口码头污染防治

区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负责对晋江西溪(丰泽段)环境卫生进行定期检查并给予通报。

国土资源丰泽分局:配合市国土资源局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对涉河违法占地进行查处。

城乡规划丰泽分局:负责对涉及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安全的项目规划进行严格把关,处理好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布局等有关规划与流域保护管理的关系。

丰泽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加强对涉嫌水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协助河长制工作相关部门处理水事纠纷或其他违法水事案件的查处。

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负责渔业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渔业行为。

卫计:负责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农村(社区)卫生改厕。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到2020年,全用水总量控制在2.30亿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系数提高到0.57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38立方米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70%以上,城镇供水管网漏失率下降到12%以内。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工业、城镇、农业节水,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配合开展泉州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做好2018年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验收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农林水局、交通市政公用事业局(牵头单位),发改城乡规划丰泽分局、经信局、环保局、住建局等参与

2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和污染项目审批。强化日常监管和应急管理,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加强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管理,对水功能区未达到水质目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到2020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7%以上。

责任单位:环保局、农林水

(二)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3加快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划定。根据市水利局划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晋江河道岸线、河岸生态蓝线及划定的保护范围,加强晋江西溪(丰泽段)河流管养,于20186月底前配合完成确界立桩。在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内不得擅自建设与防洪、水文、交通、园林景观、取水、造林绿化、排水、排污管网无关的设施。

责任单位:农林水局(牵头单位),住建局、城乡规划丰泽分局、交通市政公用事业局等参与

4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线制度。积极参加北高干渠丰泽段的截污整治工作,保护范围内卫生保洁工作常态化清理,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保护区内无常住居民、集水区生产生活垃圾和污水实行无害化处理,落实北渠丰泽段周巡查、记录、报告制度和定期监测制度。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排污口和网箱养殖

责任单位:环保局、农林水(牵头单位),交通市政公用事业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改局等参与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5、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严格环境准入,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大力推进造纸、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建陶、石材等九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实施清洁化改造;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现有省级及以上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应全面实现污水集中治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其他工业园区应于2017年底前建成。现有化工园区、涉重金属工业园区内企业污水接管率必须达到100%,未达标的园区及区内企业一律停产整改。

责任单位:环保局、经信(牵头单位),国土资源丰泽分局、住建局、交通市政公用事业局等参与

6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逐步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体系,实现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责任单位:农林水局

7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病死畜禽都须无害化处理;巩固全区畜禽禁养成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巡查力度,严打回潮反弹,全区畜禽养殖污染基本杜绝。

责任单位:农林水

8强化生活污染治理。配合市级加快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全面封堵违法排污口,完成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任务及近海(流域)整治项目。

责任单位:交通和市政公用事业局(牵头单位),发改局、环保局等参与

9、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治理。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船舶及其设施、设备的环保新标准。编制实施港口、码头、装卸站污染防治方案。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位于内河的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厂,分别于2017年底前和2020年底前达到建设要求。

责任单位:交通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牵头单位),经信、环保局、丰泽海事、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等参与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0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到2020年,县城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小流域水质优良比例(类以上水质)达到90%以上,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责任单位:环保局、农林水局(牵头单位),住建局、交通市政公用事业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参与

11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加强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加强卫生评价和卫生监督。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测,落实北渠丰泽段周巡查、记录、报告制度和定期监测制度。 

责任单位:环保局、交通市政公用事业局、卫计农林水

12健全流域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强流域水质监测,建立定期监测机制,提高重点河段特征污染物、重金属指标自动监测能力,强化行政交界断面和重点河段水质监测监控。制定和完善突发性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应急装备的配置,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责任单位:环保局(牵头单位),农林水局、住建局、国土资源丰泽分局、经信、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等参与

13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制定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2020年底前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责任单位:交通和市政公用事业局(牵头单位),住建局、环保局、农林水局等参与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14加强河流生态保护修复。开展河湖健康评估,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开展小流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跨境流域污染治理持续开展赛水质活动,以赛促治改善小流域水质;配合市级持续抓好山美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

责任单位:环保局、农林水局(牵头单位),发改、住建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5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2020年,十三五期间治理水土流失1000亩,水土流失率控制在11%以内;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大力种植阔叶林,十三五期间完成封山育林5000亩,造林500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29.85%严格控制水产放养规模,推广生态养殖技术;加强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河道保洁全覆盖。

责任单位:农林水局(牵头单位),发改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国土资源丰泽分局等参与

16推进实施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贯彻落实《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积极推进流域生态补偿,完成每年度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机制应拨补资金,充分调动上游地区加大水环境整治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环保局(牵头单位),发改局、农林水局、财政局等参与

(六)加强执法监管

17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肃查处涉河涉水违法犯罪。加大执法力度,公安、环保、农林水局、行政执法、住建、海洋渔业大队等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开展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洗)砂、乱截流等危害水安全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农林水局(牵头单位),丰泽公安局、环保局、国土资源丰泽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建局、法制办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坚持党政同责、属地负责晋江西溪(丰泽段)流经街道要比照级河长办公室设置办法,组建同级河长办公室,并指定人员落实。河长办要强化集中办公,使协调工作日常化;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及时跟踪汇总河长制实施情况,研究对策,明晰责权,提出建议,下达指令,监督落实。

(二)建立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晋江西溪(丰泽段)流经街道是本辖区流域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制定综合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区直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流域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建立一河一档,实行一河一策,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流域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科学严密的监测机制。坚持统一规划、优化整合、合理布局,分部门按职责开展流域水环境质量、渔业水环境质量、水功能区水质等水环境监测。构建市、两级监测数据有效汇聚和相关部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互联共享共融机制。对监测发现的情况,由河长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向有关方面通报发布,对相关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加强会商研判、科学分析,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查找根源、落实整改。

(四)建立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区(街道)每年年底编制次年河长制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大涉河项目专项稽查,对督察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建立智慧河流平台,推进河务监管网格化。在河湖显要位置设置警示标志,设立 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姓名职务、河段范围、职责、整治目标和联系方式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五)建立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河长办公室要科学统筹、协调部署相关部门,对涉河涉水重要事件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要坚持执法主体不变、执法权能不变、执法体系不变的原则,加强河流日常动态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研究制定河长制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六)建立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制度,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设置河流考核断面,由各级环境监测站实施监测月报制,将对连续不达标断面的县(市、区)、乡(镇)河长进行约谈,连续两年不达标的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三年不达标的予以警告,连续五年不达标的予以免职。制定河长年度考评和奖惩办法,市将对区、街道逐级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生态补偿、以奖代补等挂钩,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并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无故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表1

丰泽区河长名单

 

  

杨国昕区长

副河长

邱朝阳副区长

 

附表2

晋江西溪(丰泽段)河流河长名单

 

序号

 

市级

河长

区级

河长

河段

街道级河长

1

晋江西溪(安溪湖头水位站至晋江出海口)

丰泽段

洪自强

副市长

杨国昕

区长

丰泽北峰段

林长青主任

丰泽清源段

蔡和杰主任

丰泽泉秀段

吴志福主任

丰泽东海段

李晓灿主任

 

附表3

区级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名单

 

 

   

  

  

  

区农林水局

方杰平

局长

专职副主任

区农林水局

林永水

副局长

区环保局

翁小湘

副局长

副主任

区交通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黄天祝

副科级干部

区农林水局(分管农业)

吴英姿

副局长

成员

区委办

杨燕瑜

人秘股副股长

宣传部

郑玲玲

报道组副组长

区政府办

傅艺强

督查室主任

区发改局

王培榕

综合股股长

区经信局

杜旭辉

工业发展股股长

区财政局

曾焕吟

社保股股长

区住建局

杜碧春

办公室副主任

交通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谢金辉

市政建设管理

中心副主任

区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

刘会争

考评中心副主任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段少山

城管办副主任

区农林水局

彭辉

水政监察大队长

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柯东佑

海域管理站站长

卫计局

庄李钦

应急股股长

环保局

梁巧凤

办公室副主任

丰泽公安分局

郑劲松

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国土资源丰泽分局

苏建家

办公室主任

城市规划丰泽分局

江亮

副主任科员

附表4

区级河长办公室挂职人员名单

 

  

    

  

  

股级

区农林水局

黄白青

农业执法大队长

区环保局

陈冠雄

监测站副站长

业务

骨干

区发改局

林志昌

综合股科员

区经信局

杜旭辉

工业发展股股长

区住建局

吴志成

工作人员

交通和市政公用事业局

谢金辉

市政建设管理

中心副主任

区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

刘毅

工作人员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辜志存

工作人员

农林水局

杨培坤

工作人员

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柯东佑

海域管理站站长

区环保局

王谦明

科员

国土资源丰泽分局

陈良能

科员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