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院区感染楼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暨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11.14-11.20)
2019-11-13 16:54 阅读人数:1

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院区感染楼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暨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11.14-1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意见的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院区感染楼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开及行政许可听证告知

公开时间:20191114日—1120日(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院区感染楼项目

    2.建设地点: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院区

    3.建设单位:泉州市第一医院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泉州市第一医院(以下简称“第一医院”)位于泉州市区东街,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为解决医院用地、用房、病床数量紧缺问题,结合中心市区医疗机构布局调整和城市规划向外发展,泉州市第一医院于丰泽区城东街道安吉路东侧建设新院工程(以下简称“城东院区”),城东院区采取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建设方案,首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67月通过泉州市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泉环监函[2006]58号),于20106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并于20145月通过丰泽区环保局的竣工环保验收(泉丰政环[2014]书验5号);第一医院城东院区占地面积160723.2m2,已建建筑面积122644m2,院区现有主要建构筑物为集门诊、医技、住院、后勤保障系统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医疗大楼及裙楼和配套的道路、停车场、能源中心、食堂、固废暂存场所、污水处理站等。城东院区首期工程建设规模为病床1026张,主要开设内科、外科、皮肤科、儿科、急诊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妇产科、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等科室,未开设传染病科、肠道科、牙科等科室,年门诊流量60万人次,现有医务人员1000人,年工作365天,日工作24小时。

根据《泉州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泉州市第一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完善医院整体服务功能,按医院城东院区总体规划布局,规划建设一幢感染楼,作为医院日常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的业务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用地面积4511m2,总建筑面积6350m2,单栋建筑地上5层,建成后可开放病床87床,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感染楼及其附属配套设施。项目位置方案于2016916日经泉州市规划局批复, 2018628日泉州市发改委同意实施建设该项目,2019515日泉州市规划局同意该项目设计方案,2019730日泉州市发改委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目前,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出租房内,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房现有污水排放设施进行排放,不计入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清水回用,基本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无影响;本项目在落实扬尘、噪声防治措施后,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采取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后,施工中产生的固废对环境的影响可降低到最小程度。本项目项目施工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小,且伴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6.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6.2.1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本项目新增废水排放量约34.42t/d,废水单独收集经项目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处理标准后与院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的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城东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经采取相应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边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6.2.2大气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及医疗废气。

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其主要成分为NH3H2S等,项目对污水处理设施各构筑物均采取密封加盖的措施,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罐净化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风机风量为1000m3/h,项目废气NH3的排放量为0.41kg/aH2S的排放量为0.028kg/a。因此,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排放对院区及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6.2.3声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1)项目噪声源对院区及外环境的影响分析

项目投入使用后,噪声源主要为中央空调主机、通风排烟系统风机等公用设备运行噪声,以及门诊病人及住院部探访人员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项目公用设备噪声源来自中央空调主机、通风排烟系统风机等,项目所配套的风机噪声值在5m以外可削减到50dB以下,且中央空调主机、通风排烟系统风机设置在各层空调机房、新风机房内,机房内墙及顶面均安装吸音材料,机房门采用消音防火门,风机基座安装减震垫,风机与进出风管之间采用软管连接并加装消声器,通过综合措施,可将空调主机、通风排烟系统风机噪声影响控制在机房内,对机房外声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门诊病人及住院部探访人员噪声,一般不会超过65dB(A)。通过楼板、墙壁及门窗的阻隔基本可能消除其影响,对院内住院病人及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2)外环境噪声源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

项目南侧为瑞泰路,项目与瑞泰路边线最近距离约为25m。本项目主要声环境敏感目标为3~5F临瑞泰路一侧的病房,本次评价主要考虑交通噪声对临瑞泰路一侧的病房的影响。

本项目所在医院为较为安静的场所,医院内原有的噪声污染源产生的噪声量也较低,故结合在本项目北侧测得的噪声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在项目采取建议措施后,瑞泰路的车流量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不明显。

6.2.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项目固废处置设施依托现有工程固废处置设施,具体如下:

1)医疗废物

①医疗废物管理体系

污水处理站东北侧设立医疗废物暂存间,配备临时贮存容器和相关设备,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完善的医疗废物管理体系,制定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等工作流程和要求。针对医疗废物的收集、接收和外运,各负责人均有进行交接签字,登记医疗废物的种类和产生量等,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②医疗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医疗废物收集后由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统一派人收集处理。

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量主要与进水悬浮物浓度和处理工艺相关。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采用“AO生化+臭氧消毒处理工艺,污泥主要来自化粪池、污泥池等,项目污泥经消毒、板框式压滤后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项目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为900-041-49。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2)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于生活垃圾暂存间,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固废经妥善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卫生产生明显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9410日在福建环保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没有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意见。2019430日在福建环保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没有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2019528日建设单位到我局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审审批,项目在受理公示期间收到周边居民反馈意见。环评单位对周边居民反馈的意见进行汇总,基本为规划选址和卫生健康方面问题,认为该项目选址符合规划,选址可行,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建设技术规范要求。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中:我单位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92019924日我局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评审。评审认为,项目选址符合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在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可行。我局拟同意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0.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和《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并提供有效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包括姓名、住所、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11.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506087

联系人:小黄    小陈

地址: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丰泽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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