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宏讯电子有限公司年产电动车控制器120万件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3.26-4.1)
2020-03-26 09:49 阅读人数:1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丰泽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意见的泉州市北渠井山排涝南闸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0326日—41日(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福建宏讯电子有限公司年产电动车控制器120万件项目

    2.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浔美工业区浔丰路168

    3.建设单位:福建宏讯电子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福建宏讯电子有限公司年产电动车控制器120万件项目位于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浔美工业区浔丰路1681#生产厂房一层,主要从事电动车控制器的加工生产,总投资3000万元,项目厂房建筑面积2000m2,项目聘用职工200人,年工作300天,日工作8小时。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NH3-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作为再生水水源,近期作为浔美渠及东澄湖公园内庄任滞洪区等水体的生态补水,远期进一步消毒后回用于绿化浇洒和道路浇洒等,对区域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焊接烟尘和有机废气,

项目拟设置一套“集气系统+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设施,对集气系统收集到的焊接废气、有机废气一并进行处理,废气进入环保设施处理后经22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预测结果,废气正常排放时,废气污染物在下风向的最大占标率小于1%,对评价区域内的污染物浓度增量贡献值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设备噪声主要来源于空压机、波峰焊、贴片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其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拟在仓库设置1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给其他单位;拟在仓库设1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废产品、废无铅锡渣、废电子元件及废活性炭经集中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原料空桶由原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理。

项目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

为掌握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让广大公众有机会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本项目于20200217日在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网站(http://2017.fjhg.cn/Item/812.aspx)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于20200227日在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网站(http://2017.fjhg.cn/Item/814.aspx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中:我单位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9、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506087

地址: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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