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工科大楼及东大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2.18-2.23)
2021-02-18 16:20 阅读人数:1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丰泽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意见泉州师范学院工科大楼及东大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1218日—223日(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泉州师范学院工科大楼及东大门项目

2.建设地点:丰泽区东海片区府西路和滨海街交叉口西侧

3.建设单位:泉州师范学院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泉州师范学院工科大楼及东大门项目选址于丰泽区东海片区府西路和滨海街交叉口西侧。项目用地面积7695.4m2,建设工科大楼1栋及东大门,总建筑面积26712m2,总投资17876.66万元。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

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和建筑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将随着施工的完成而结束,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前述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加强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绿化时注意生物多样性问题等。

(2)运营期环境影响

①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实验废水先经中和处理,再与其它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区域配套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泉州市东海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严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1一级A标准后排放,对区域水环境影响不大。

②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地下车库废气通过排风竖井从车库顶部排入大气,废气出口设置在绿化带内,朝向避开周围建筑,高度高于人群呼吸带,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小。

实验废气收集后通过排气管道于楼顶有组织排放,由于实验室不是连续使用,且使用时产生的废气量产生较小,其对外界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考虑项目周边环境主要为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目标,建议项目配套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实验室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排放。

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通过专门井道引至楼顶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经采取有效的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及空间距离的自然衰减后,区域噪声可达所处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别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外环境对项目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受东侧府西路、南侧滨海街道路交通噪声。项目建筑红线退让府西路、滨海街道路红线35m,退让项目用地红线30m,设置为绿化带、人行道。交通噪声经绿化带消减、墙体隔声、几何发散的衰减后,再叠加区域环境背景值后,项目区域噪声可达所处功能区划的要求。因此,区域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影响不大。

  7、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福建环保网网站进行了两次环评信息公示,截止报告提交审批,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对项目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反映问题。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中:我单位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9、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506087

地址: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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