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减排办关于通报丰泽区“十二五”减排情况的函
2017-01-08 17:28 阅读人数:1

 

 

 

 

 

 

泉减排办〔20165

 

泉州市减排办关于通报

丰泽区“十二五”减排情况的函

 

丰泽区人民政府:

根据环保部、省减排办反馈的我市2015年度减排核算结果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泉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泉政文[2015]40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工作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13]205号)要求,结合你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减排项目建设运行和监管情况,我办对你区“十二五”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定,现函告如下:

一、“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

2015CODNH3NSO2NOx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比2010年分别减少8.6%10.3%4.0%5.0%。其中,生活CODNH3N排放量应比2010年分别减少8.0%10.2%;巩固“禁养区”建设成果。

(二)“十二五”减排考核结果

“十二五”期间,你区高度重视减排工作,全力推进减排各领域的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与2010年相比,COD减排16.6%(其中,工业减排46.5%、生活减排12.9%、农业减排97.4%)、NH3N减排18.1%(其中,工业减排30.4%、生活减排16.4%、农业减排87.9%)、SO2减排33.3%NOx减排34.2%,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各项指标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减排考核优秀。

二、“十三五”减排工作要求

“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建设“美丽泉州”的战略部署,继续将污染减排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请你区以保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为核心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减排工作责任,扎实抓好减排滞后项目整改,狠抓减排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等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年度和“十三五”减排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减排工作:

(一)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东海片区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做好雨污分流、污水截污工作,解决污水浓度偏低问题,不断提高区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确保辖区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

(二)继续重视工业废水减排治理工作。加快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完成辖区内中小燃煤锅炉的淘汰和清洁能源替代、达标治理工作。

(三)完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

 

 

泉州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减排办公室

201656

 

 

 

 

 

 

 

 

 

 

 

 

 

 

 

抄送:市政府办,丰泽区环保局,丰泽区政府黄景春市长、韩卫华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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