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建设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1-04-22 15:50 阅读人数:1

泉丰教〔202148号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儿童青少年

近视防控示范校建设遴选工作的通知

 

泉州工商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泉州市教育局等八部门《泉州市实施“六大工程”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泉教20212的要求,切实加强本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建设和遴选一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与目标

通过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的积极探索,在全树立一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先进典型,发挥引领作用,全面推进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遴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遴选范围。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

(二)申报条件。严格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规定开展近视防控工作,在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加强考试管理、改善视觉环境、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强化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加强视力健康管理和倡导科学保育保教等方面取得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成效。

三、相关要求

(一)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做好自荐工作。

(二)各申报学校的申报材料和支撑材料须真实可靠。

(三)达到申报要求的学校,于423日(星期)前将申报表(见附件)、图等辅助材料报送至教育局502室,并将电子版推荐材料发送至钉钉工作群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15959966677

附件:丰泽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申报表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2021420

 

 

 

 

附件

丰泽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申报表

 

学校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学校)

基本情况

学校类型

学生总数

班级总数

教师总数

专职校医或兼职      保健教师人数

 

 

 

 

 

近年来学校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字数500字 请另附3000字申报报告(图文)

 

申报意见

申报学校意见

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类型幼儿园、小学、十二年一贯制、完全中学、初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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