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第八中心小学2020年秋季招生公告
2020-07-23 10:58 阅读人数:1

  丰泽区第八中心小学2020年秋季招生公告

  丰泽区第八中心小学

 

 

  

 

 

  

 

 

  

 

  根据《泉州市丰泽区2020年秋季小学生招生工作意见》(泉丰政办综〔2020〕26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20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拟入学我校就读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01

  

 

  本服务片区适龄儿童入学要求

  

 

  (一)持有华大街道常住户口的招生对象必须“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产权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必须是他们的实际住所;购买并已入住单身公寓商品房的原则三年提供一个学位)。

  (二)报名登记时间:2020年7月27日——29日

  (三)报名地点:春荣科技楼1楼书法室(备注:由于疫情华大校园无法进出。学校只开放西门。)

  (四)需提供的证件及复印件:《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7月下旬到所辖社区居委会领取);适龄儿童与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预防接种证》(需到卫生服务中心开具证明)、学前教育证明、入学适龄儿童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五)注意事项

  1.根据《九年义务教育法》规定,2020年入学对象需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不及龄的儿童不予报名,超龄儿童需提供缓学申请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发现重读现象一律清退,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招生对象所落户口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日前,超过截止日期后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学校统一登记后报送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到学校报名需提前书面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名。未经学校同意,超过报名时间一律取消本校入学资格。

  3.报名登记时,家长需一次性带齐招生文件规定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登记。如果持假证登记,按政府文件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报送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4.华城社区所辖泰禾广场、润柏大都会、东方花园城、华城安置小区等小区,对应区第八中心小学和海滨实验小学服务片区,届时将根据当年度业主入学需求情况予以安排或随机摇号解决入学。

  

 

  0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入学要求

  

 

  (一)报名登记时间:2019年7月29日——31日

  (二)非本区户籍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2019年9月1日前且至今仍在丰泽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居住证);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2019年9月1日前且至今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经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下称“两证”)为2019年9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我区居住、务工或经商。

  按照2019年秋季招生预告,从2021年秋季起,“两证”签发时间均需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

  户籍在丰泽、鲤城、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的,现实际居住在丰泽区的(下称“五区人员”),属于人户分离(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不属于流动人口,无法申领居住证的。其一父母(监护人)需提供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一年(含一年)以上(截止2019年9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及社区证明,并由所在街道分管领导审核后出具街道办事处证明;其二是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应提供2019年9月1日前且至今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经商(营业执照)等有效的证件,且目前仍在我区居住、务工或经商。

  从2021年秋季起,“五区人员”适龄子女申请入学时,须提供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以及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社保证明时间2021年3月1日前)。

  (三)注意事项

  1.根据《九年义务教育法》规定,2020年入学对象需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不及龄的儿童不予报名;超龄儿童需提供缓学申请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发现重读现象一律清退,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2.因办学容量原因,在容量允许的情况下我校只招收“两证齐全”且办证时间符合要求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手续不齐全或未在规定登记时间内登记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律不予安排到我校就读,家长可提前与民办学校联系入学,或提前回原户籍地申请入学。

  3.非本服务区户籍但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华大街道内购房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及持有华大街道户籍但未购房、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参照“两证齐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要求执行。(2021年秋季起,居住证、务工证均需达一年半以上)。其中户籍在鲤城、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的,但居住在丰泽区的,属于人户分离(人在户不在)不属于流动人口,无法申领居住证的,需提供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一年(含一年)以上及公安部门办理的实有人口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实有人口登记证明),登记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2021年秋季起均需达一年半及以上)。

  4.符合条件申请进入我校一年级就学的,学校在确保本服务区“两一致”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根据学校的实际容量安排申请入学的对象,若申请登记入学人数需求超出本校一年级的招生容量时,将采取随机抽号的办法公平解决入学。参加随机抽号而落选者,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5.报名登记时,家长需一次性带齐招生文件规定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登记。届时,学校将与公安部门核查相关证件,如果持假证登记,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通报用工单位及主管行业部门纳入不良记录,追究责任。

  

 

  03

  

 

  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入学要求

  

 

  (一)报名登记时间:2019年7月27日——29日

  (二)需提供的证件及复印件:①原籍户籍证明。②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应提供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③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华大街道户籍的,提供居住证和务工证,均需满1年以上。④台湾居民应提供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或居住证明。⑤《预防接种证》(需到卫生服务中心开具证明)、学前教育证明、入学适龄儿童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三)注意事项

  1.根据《九年义务教育法》规定,2020年入学对象需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不及龄的儿童不予报名;超龄儿童需提供缓学申请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发现重读现象一律清退,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2.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校入学,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必须居住在华大街道片区内,由学校统一登记后报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校入学,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区户籍的,申请就读我校,应满足适龄儿童父母其中一方2019年9月1日前在华大街道片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居住证),及适龄儿童父母其中一方2019年9月1日前且至今在我区合法务工、经商(务工证)。需提供居住证和务工证,均需满1年以上。

  3.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华大街道片区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华大街道片区生活而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台办、财政厅、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210号)《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闽教合作〔2018〕22号)要求要求,由我校统一登记,并送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我校或其他学校就读。

  4.华侨、外籍学生实际居住在华大街道片区的,申请在我校就读的,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1999年第4号令)的有关规定,由学校统一登记,并送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我校或其他学校就读。

  5.报名登记时,家长需一次性带齐招生文件规定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登记。届时,学校将与公安部门核查相关证件,如果持假证登记,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通报用工单位及主管行业部门纳入不良记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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