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2019-2020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报告
2021-03-19 10:46 阅读人数:1

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2019-2020年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报告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福建省2019-2020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监〔202040号)的要求,我局依法抽取你公司2019年代理的丰泽地区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现就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通知如下:

一、检查中发现主要问题

1、抽查泉州市正骨医院数据中心扩容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编号[350503]YFCG[GK]2019067,存在问题:1、招标文件引用文件号不规范。招标文件中“代理服务费计费依据为国家计委制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该文件已被废止。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代理费用的具体收取标准和方式,但不得引用已废止的文件。

2、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招标文件中技术项“安全态势感知平台”第1条评标标准要求“所投安全态势感知平台生产商应具有专业的大数据安全分析团队,需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认证的CISP-BDSA(大数据安全分析师)资质证书及单位为团队人员缴纳截止投标日前至少半年以上医社保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完整材料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该条款设置属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审查的通知》(闽财购201636号)“指导性禁止条款”第(三)条第1点“将指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作为评分因素之内容,该条款设置可能涉及歧视性或倾向性。  

   二、整改意见

本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你公司应加强自身主体责任整改,同时配合采购人做好合同公告发布、组织评标工作等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等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公司整改上述问题,并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我局。

                     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

                      202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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