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2-0100-2020-00014
    • 备注/文号:泉丰发改审〔2020〕4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10
    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楼中医馆装修工程项目建议书及概算的批复
    时间:2020-10-15 17:04

    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楼中医馆

    装修工程项目建议书及概算的批复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楼中医馆装修工程项目立项及概算批复的报告》(泉丰城社卫〔2020〕24号)收悉。为改善群众就医环境,拓展中医馆业务空间,经研究,同意实施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楼中医馆装修工程(项目编码:2020-350503-84-01-073446)。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楼中医馆装修工程

    二、建设单位: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丰泽区华大街道华园北路36号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华城小区2幢403、404、407-1号进行改建装修,建筑面积837.19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为56.77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为50.04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为5.08万元,工程预备费为1.65万元。资金来源由上级补助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施工、安全等相关手续,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严格控制工程概算,按基建程序组织报批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2年。

     

    附件: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楼中医馆装修工程项目投资概算汇总表

     

     

    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

      

    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楼中医馆装修工程

    项目投资概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概算金额

    备注

    建设工程费

    50.04

     

    1

    土建工程

    37.45

     

    2

    安装工程

    12.59

     

    建设工程其他费

    5.08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0.75

     

    2

    工程设计费

    1.8

     

    3

    工程建设监理费

    1.32

     

    4

    招标代理服务费

    0.4

     

    5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0.08

     

    6

    工程造价咨询费

    0.73

     

    小计(一+二)

    55.12

     

    工程预备费

    1.65

     

    工程概算总投资

    56.77

     

    备注:项目业主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对建设工程其他费中的相关费用执行市场指导价。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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