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29-0100-2023-00016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金融工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4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泉州供应链平台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3-12-24 08:33

      为加大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向供应链发展集聚,提升泉州供应链平台产业园核心竞争力,推动供应链高质量同发展,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我局根据工作职责起草了形成《关于促进泉州供应链平台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8日(共计15天)。公告期内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并请以书面形式向区金融局提出。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801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95-22505003。

      附件:《关于促进泉州供应链平台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泉州市丰泽区金融工作局

      2023年12月24日

      附件

      关于促进泉州供应链平台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一、适用范围及对象

      本意见所称泉州供应链平台产业园位于丰泽区华大街道泉州市丰泽区高新产业园区。适用对象:在泉州供应链平台产业园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供应链管理服务或贸易类并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

      二、扶持措施

      1. 对年经济贡献达100万元及以上的泉州供应链平台产业园入驻企业按企业地方经济贡献的80%给予奖励,其中原丰泽辖区迁入企业以迁入上一年度为固定基数计算增量部分进行奖励。

      2. 按签订合同对地方经济贡献的80%给予供应链平台产业园入驻企业奖励。

      三、其他事项

      1. 本意见涉及的奖补事项按自然年度计算,与市、区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类同的,可按照就高原则自愿选择,不重复享受。

      2. 对于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失信或有涉黑涉恶行为的不适用本意见。

      3. 本意见由区金融局负责解释,自2023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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