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14-2500-2018-00008
    • 备注/文号:泉丰教〔2018〕77号
    • 发布机构: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25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8-12-25 08:55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文

    泉丰教〔201877号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中小学、职校、幼儿园

    现将《2018年丰泽区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2018年57日

     

     

     

     

    2018年丰泽区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在前、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健全完善学校综治安全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为我区教育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

    一、落实工作责任,切实维护校园安全

    1.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严格执行《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泉州市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丰泽区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按照“三个必须”“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逐级签订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健全完善学校综治安全责任体系,确保综治安全责任到岗到人。坚持综治安全工作领导包干责任制,确保每位领导每年到包干片区调研督查安全工作2次以上。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每季度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校园重特大风险隐患问题,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2.全面排查整治隐患。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各学校每月至少开展1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排查学校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及饮水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校园周边治安等隐患,分级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销案清单,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全员参与、分类治理、自查自改、动态监控、闭环管理、挂牌督办等长效机制,做到隐患整改预案、措施、责任、资金、时限“五落实”用好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审核和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工作。

    3.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完善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校园综合服务和治安防控体系,配齐配强专(兼)职安保人员,确保各学校保安员配备率、持证率、防护器械配备率、重点部位视频监控覆盖率100%。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综治领导小组优势作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消防安全、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网络安全和扫黑除恶、护校安园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具有潜在暴力倾向等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学校反恐能力建设。认真开展管制刀具和器械收缴行动,有效预防和遏制涉校涉生治安案件的发生。

    4.开展“省级学校安全工作示范区”创建。把创建“省级学校安全工作示范区”作为重要工作抓好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考评验收,保证创建质量。“省级学校安全工作示范区”创建成效作为泉州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教育局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考评的主要指标。

    5.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福建”工作的意见》,开展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加强动态管理,严格考评验收。以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为载体,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助推全区综治“三率”提升。

    6.建立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学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健全完善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和保障机制。

    7.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机制建设。完成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评估工作,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动校园安全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转变,从事后的调查处理向事前的预防、源头治理转变,从注重隐患排查治理向以针对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管控为主的系统治理转变,从传统监管方式向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转变,全面提高校园安全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教育演练,提升师生安全素养

    8.加强队伍建设与岗位培训。健全学校尤其是民办学校、基层学校的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安全管理干部。将学校安全管理纳入师训干训的必修课程。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区、校二级岗位安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举办区、校二级安全教育师资培训班,开展教学观摩、交流和评比,全面提升《公共安全教育》施教能力。

    9.持续打造“安全教育示范区”。认真开展在线安全教育活动,用好“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认真开展在线安全教育活动,力争学校安全教育平台账号开通率、教师授课率、课时完成率、学生参与率、专题活动完成率、应急疏散演练报送率等各项核心指标完成率达100%。按照中国教育学会开展国家级安全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要求,培育一批国家级安全教育示范校,努力争创国家级安全教育示范区。

    10.抓好日常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坚持依法治安。继续推进综治安全法规知识进校园进课堂,确保中小学每学年开设不少于12课时安全教育课程,其中期初第一周和期末前一周分别安排一节安全教育课。组织开展第23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第11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特种设备安全、水上交通安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普查,有效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问题出现自杀、跳楼等事件;通过家访、家长会、告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发布学生游泳和交通安全等提示,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

    11.持续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着力构建校园安全物质文化、健全校园安全制度文化、培养校园安全行为文化、凝聚校园安全精神文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安全文化活动,浓厚校园安全文化氛围。深化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防震减灾等安全示范校建设,依托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或其他社会教育资源,建立学生安全教育训练基地,丰富校园安全文化内涵。

    12.加强应急逃生疏散演练。认真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和中国教育学会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加强应急反应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应急疏散演练预案,将安全演练纳入学校常规管理。中小学每个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防暴恐、防震、防火、防泥石流、防踩踏等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三、突出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3.防范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加强师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联防联控,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街道、社区支持,深入开展重点水域、重点路段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巡查,补充完善学校临近水域和道路隔离带、防护栏、交通安全警示标牌、减速带等安全设施。通过家访、家长会、告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发布学生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

    14.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贯彻《福建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充分发挥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健全联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协同做好各项工作。建立校车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安全管理台账。规范校车登记和标牌办理流程,设置校车停靠站点和标识标线。深入开展新一轮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专项行动,健全校车、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监督制度

    15.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将消防工作纳入本系统工作部署和检查考评范畴;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落实各项消防保障措施;依法督促本系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工作经费;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制定本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适时开展督查,督促学校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定期在官方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推进“消防安全伴我成长”三年行动,组织开展中期评估。

    16.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配合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安全专项督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各学校要将食品安全、学生营养和节约食物纳入健康教育内容,每学年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不少于4课时;推进食堂“明厨亮灶”建设,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定期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严格落实原料管控、食品留样和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培训等各项措施。

    四、强化工作督查,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17.加强综治安全督查。将学校综治安全督查纳入教育督导检查范畴,加强学校综治安全督查工作。健全完善督导检查、督查通报、限期整改反馈和回头看”等工作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交叉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及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整改到位

    18.执行综治安全责任制度。按照《福建省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坚决执行学校综治安全约谈制度,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学校主要领导及时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坚决行使综治安全“一票否决”权,并依法追究责任。

     

     

     

     

     

    (依申请公开)

     

      抄送:市教育局,区综治办、区安办、区安监局。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57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