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5-1000-2019-00040
    • 备注/文号:泉丰政民〔2019〕41号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27
    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27 00:00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

    文件

    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丰泽分局

    泉州市丰泽区残疾人联合会

    泉州市丰泽区总工会

     

    泉丰政民〔2019〕41号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等6个部门关于进一步

    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民政办、财政所、劳动保障事务所、残联、工会:

        为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制度,加大民生兜底保障力度,切实维护我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民保〔2018〕210号)和区政府分管领导批示,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提出如下贯彻措施:

    一、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

    坚持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财产为主要衡量指标,统筹考虑家庭成员因重病、重残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在核算家庭收入时予以适当扣减。政府和社会给予的各类扶贫帮困资金,不计入低保申请人家庭收入。合理界定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范围,以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含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作为按户施保的基本单元,其他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按规定计算应给付的赡养(扶养、抚养)费并计入低保申请人家庭收入。符合条件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含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可按规定单独申请并纳入低保。

    二、全面排查做到应保尽保

    各街道要认真按照《关于进一步增强低保制度惠民实效六项措施的通知》、《关于做好支出型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等低保惠民文件要求,坚持应保尽保、精准救助、边缘从宽的原则,合理把握政策尺度,认真开展排查落实,确保符合规定的困难群众“一个不漏”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低保救助面。同时,要完善应保对象主动发现机制,着力打通低保惠民“最后一公里”,街道要推进困难群众排查工作常态化,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及时发现符合低保条件但未提出申请的困难群众,积极协助其办理申请手续。各街道民政、医保、残联、工会等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和数据比对,协同筛查未纳入低保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困难职工家庭等各类群体,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

    三、支持低保对象积极就业

    健全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鼓励引导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积极就业。在核算低保对象(申请人)家庭收入时,已实现就业的,可按其就业收入或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0%~30%扣减就业成本;就业不稳定的,可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核算其就业收入,并相应扣减20%~30%就业成本;残疾人就业收入,可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扣减就业成本。对具备劳动能力、就业条件但未就业的低保对象,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相适应的工作的,应减发或停发其本人的低保金。

    四、建立健全延保渐退机制

    进一步完善延保渐退机制,低保对象经复核认定已到达退保条件,但仍属于低收入家庭或在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仍有实际困难的,自认定次月起延续保障6个月,延保期间救助政策不变、保障力度不减,支持其稳定脱贫。各街道要及时办理申请手续,将申请材料送到区民政局审批。

    五、提高低保审批服务效能

    各街道要当即时受理低保申请,让低保申请人“最多跑一次”。要充分利用省级数据汇聚平台,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和自动核对,提高精准识别能力和核对效率。要及时对低保申请人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提出审核意见,公示后报区民政部门审批。简化审批前置程序,可将民主评议转变为事后监管手段,在低保对象年度复核认定时集中开展。

    六、充实基层低保工作力量

    要统筹优化社会救助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要加强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和社区民政员管理和教育培训,推动低保工作在基层落深、落细、落实。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方式,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为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服务。

    七、加强低保工作监督考核

    按照政策落实、对象精准、资金安全、廉洁高效的要求,加强对低保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低保对象名单、低保补助金额等相关信息,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受理核查机制。充分运用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对城市低保资金“流向、流量、流速”实行全程监测。采取联合检查、随机抽查、入户访查、第三方调查等方式,深入核查低保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对相关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         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丰泽分局

     

     

     

    泉州市丰泽区残疾人联合会       泉州市丰泽区总工会

     

    2019年5月22日

     

     

     

    抄送:各街道办事处。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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