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12-0100-2020-00006
    • 备注/文号:泉丰农〔2020〕2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2
    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03-12 18:06

     

     

     

     

     

    泉丰农〔2020〕27号

     

    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丰泽区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丰泽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丰政综〔2019〕72号)和《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法治政府建设年”目标任务落实清单的通知》要求,我局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点,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持续动态调整行政审批服务裁量标准,进一步明确特殊环节办理时限,最大程度减少审批的自由裁量权。2019年对入驻网上办事大厅,24项涉及自由裁量权需现场勘验的审批事项重新修定了现场勘验表。

    2.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全面落实“五个规范”和“四个统一”要求,砍掉各类不必要的证明材料,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精简申报材料,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群众满意率,切实解决审批服务事项申报材料不规范导致的“办证难、办事难”问题。强化审批人员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既不失职不作为,又不越权乱作为,杜绝审批过程中的“吃拿卡要”行为。

    3.按规定做好下放事项承接工作。根据泉政文〔2019〕6号,市水利局2019年将“发电企业总装机在50MW以下且日取地表水量在5万M3以下的县属中型水库、水电站工程(库容在1000万M3以上1亿M3以下)的取水许可权限”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在30米以上的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下放至县(市)水利部门行使,我局按要求承接下放事项,对“取水许可”和“小型水库大坝(水闸)安全鉴定意见审定”的事项内容进行调整。

    4.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在前期开展“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清单基础上,重新梳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2019年底,我局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82个事项(含子项)已有68项能够做到“最多跑一趟”,占审批事项总数的82.9%。全年受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754件(办结751件,退件3件,办结率98%),其中即办件627件,承诺件127件。

    5.梳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根据省审改办《关于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梳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清理整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问题。建立清单事项动态管理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及部门职能转变情况,及时调整并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大力推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1.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依照法律规定,梳理农业、水利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2015年以来已先后取消或暂停征收国内植物检疫费、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费用、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河道采砂管理费等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保留水资源费(水政监察大队)、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监督站)、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等3个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并按照规定对外公布,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征收,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征收程序标准、方式规范,无擅自降低标准和超标准征收现象,收入全额缴入同级财政专户管理。2019年,对10家区管取水户按照标准累计征收水资源费58736.8元;征收24个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58.6万元;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171.74万元(其中代省总队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35.34万元)。

    2.中介服务动态管理。根据省审改办《关于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梳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清理整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问题。建立清单事项动态管理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及部门职能转变情况,及时调整并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加强市场监管

    1.强化水土保持监督。为贯全面加强我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发出《2019年度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泉丰农〔2019〕62号),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对辖区内50%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全面排查与消除水土流失隐患。检查中发现大部分项目业主单位,基本能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周报制度。及时将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数据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站对社会公示。

    3.落实领导责任制。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的原则,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根据农业、水利和渔业行业管理工作职责,深入基层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开展扫黑除恶、禁毒及农业、水利、渔业行业法律宣传,有效防范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提高应急管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全方位强化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和卫生防疫,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一是修订各街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组织8座小型水库开展防洪调度运用计划推演和防汛应急预案演练,累计190人次参与应急演练。落实储备编织带、土工布、救生衣、冲锋舟、抽水机各类等防汛物资。完成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建档立卡302人。完成街道防汛指挥图编制工作,实现街道防汛防台风挂图作战。续签我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一期、二期维护合同,投入59.8万元完成2018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二是举办森林防火演练。在武陵农场举办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演练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我区扑火队员应急反应能力。举办7场森林消防队伍安全知识培训,参加人数400人次,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森林防火职能于6月份划转至区自然资源局)。三是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强化农产品抽检预警功能;强化“一品一码”管理。补齐辖区内17家生产主体基础信息,画好主体分布一张图,摸清茶叶、果蔬初加工产品流向一条线,实现所有生产主体全部做到源头赋码、一品一码、凭码销售;强化“三品一标”证后监管,对辖区内3家无公害农产品企业的6个农产品进行定期抽检,抽检合格率达100%,加强产地督查和标志稽查。四是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全面完成春防免疫任务,积极应对非洲猪瘟疫情,强化防控措施,严密防范疫情传入我区,确保猪肉及制品质量安全。落实农业有害生物防治。为农作物防虫害提供指导。落实红火蚁疫情调查,采用白僵菌和绿僵菌防治松墨天牛,采取不下山除害处理松枯死木等,无公害防治率达100%(森林检疫职能于6月份划转至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全区未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五是加强涉外、涉台渔船管理。根据省厅及泉州市关于加强涉外、涉台渔船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宣传教育,紧密结合渔民安全培训教育,增加涉外、涉台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宣传台湾方面水域管理规定,未经许可不得到敏感水域作业。同时强化应急管理,按照渔业涉外涉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加强与边防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报送事件信息,通过北斗卫星通讯系统实时监控渔船船位,发现靠近台海控制线的渔船及时劝回。

    (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1.全面推行河长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确保方案落到实处。参照上级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丰泽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丰泽区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和《丰泽区全面推行内沟河河长制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组织形式、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指导将全区江河、湖库和内沟河纳入落实河长制工作中。

    2.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机制。一是标准管理建试点。完成泉秀街道河长办标准化建设试点任务。根据《泉州市河长制标准化管理办法》,在泉秀街道设立试点,推进河长制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做到有人员、有场地、有制度、有经费、有记录、有实效,实现管理扁平化、保洁市场化和视频监控全覆盖。从制度上保障河长制组织实施,探索综合治水管水新机制。二是携手区检察院、区法院,先后设立丰泽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区河长办检察官工作室、丰泽区人民法院驻区河长办法官工作室,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不断推动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的立改废,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加强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对2019年以来,我局制定的涉及公民、企业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丰政办综〔2019〕24号)进行合法性审核, 并再次对以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目前,我局共保留《关于印发泉州市丰泽区全境禁止畜禽养殖工作方案的通知》(泉丰政综 2011〕 71号)、《丰泽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泉丰政办综 2016 59号)、《关于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1213”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泉丰政办综 2016 176号)、《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泉丰政办综〔2019〕24号)等4个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研究制定《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行政执法量化考核评估指标》,重新修订了《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

    (二)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第三方评估论证机制

    制定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程序操作规则。委托福建汇顺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19家涉农企事业单位(渔船)进行安全生产风险综合评估,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形成“一企一册”评估报告,并汇总形成试点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点名册,逐步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市、区、街道”无缝对接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初步建立安全生产管控新模式,实施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2018年以来,根据丰泽区机构改革方案和《泉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泉委办发〔2019〕53号)文件通知,丰泽区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工作由泉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承担,原区农业执法大队部分编制和人员调入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丰泽区级不再设立农业农村执法队伍。我区农业执法编制、人员调整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的工作已完成。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根据省、市部署,我局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一是全程主动表明行政执法身份,告知权力和义务。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行政执法身份,行政执法全程公示行政执法身份;要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二是要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执法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行政执法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三是要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三)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我局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依照法律规定,梳理农、水、渔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并按照规定对外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征收。征收程序、标准、方式规范,无擅自降低标准和超标准征收现象,收入全额缴入同级财政专户管理。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根据省、市部署,积极配合和完善全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改造升级扩容工作,加强互联网+行政执法,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其他执法业务办理信息查询系统。我局通过农资监管平台拓展项目建设,强化信息沟通,共享信息资源。通过平台巡查,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即对经营企业进行处理。有力打击经营假冒伪劣等非法农资产品,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区现已将辖区内7家农资经营企业全部纳入平台监管范围,100%纳入农资监管平台建设,实行农资产品入市经销登记备案、动态监管、高效执法稽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监管执法信息服务等措施,区农业执法大队定期开展线上巡查,充分发挥平台快速查询追踪、精准打击功能,密切关注农资监管信息平台线上动态,有效搜集涉嫌违法生产、经营农资产品线索。至12月10日(此后农资监管平台监管工作转交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负责),巡查次数507次,操作次数5097次,在线时间22588分钟。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1.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部署精神,结合实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全面工作,支部纪检委员协助书记具体抓、其他支委协同抓;党组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股室的党建、文明创建及意识形态等各项工作,所有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统筹协调、有关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多次召开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会议和局党支部委员会议,研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计划并抓好实施;党组书记、局长带头抓好党建、文明创建和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坚定不移强化党内监督。

    2.依法办理人大建议提案。2019年,我局共收到区人大代表6件,其中主办2件、分办4件。主要涉及城市建设管理、社区建设、经济财政等方面。我局按规定时限完成所有人大建议办理,办理答复满意率100%,系统录入率100%,圆满完成今年人大建议答复办理工作。

    (二)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1.加强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强化监察、审计等专门机关的监督作用。2019年7月23日至11月30日,区委审计委员会对我局2016至2018年度财政收支情况、2016至2018年度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方杰平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进行审计,12月25日向我局发出审计报告,对相关审计情况指出具体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我局全部采纳并在前期整改基础上,制定整改方案,逐条对照审计部门的要求,明确整改责任。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整改落实。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增强财务人员业务素养和工作人员财务知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实行下拨专项资金备案制度,严格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年度项目计划和项目进度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密切跟踪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及时按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处理结余资金,同时做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三是强化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实行统一登记、具体负责的管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固定资产账簿,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登记数据进行更新,做好调拨、折旧、报废等登记。同时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及时处理资产盘盈、盘亏,确保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深化“马上就办”机制。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推动管用、有效的载体和平台建设,通过督查、考评、问责等,推进“马上就办”机制落到实处。一是按规定做好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工作。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规范和细化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现场堪验标准,专家评审细则配合相关部门实现电子证照的共享调用,减少申请材料,给审批事项申请人提供便利。二是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鼓励允许类审批事项确保90%以上授权办事窗口直接办理,需提请部门领导审批事项不超过10%。三是加强与信访部门业务沟通,进一步做到信访事项信息的畅通;使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及时处理信访事项和泉州市123456政务服务平台诉求件,帮助解决群众诉求问题。诉求受理率、及时查阅率、按时办结率、反馈回复率达到100%,群众满意9 8%以上。

    (三)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为积极应对我区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出现的信访工作的新困难、新问题,我们一是加强部门之间协调。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信访联络员,加强与信访部门业务沟通,进一步做到信访事项信息的畅通;二是专人负责、重心下移。局属各单位信访工作做到了有专人负责,使信访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夯实了信访工作基础;三是依法依规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资料、矛盾纠纷排查和信息报表。2019年,我局收到12345政务服务平台诉求件25件,省信访平台转办5件,由局相关责任部门依据信访规定的程序办理。根据调查核实和处理情况对信访当事方反映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和有关政策宣传,不推诿,不扯皮,不上交矛盾30件信访诉求件已全部办结。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泽区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做好文件公开工作。按要求将公开文件发布到信息公开页面,已发布公开文件9份,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二是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将2019年决算公开材料报送至财政部门进行统一公开。三是做好涉及公众利益信息公开工作,对涉及公众利益的对口帮扶、农村集体产权、水土保持等方面,共发布信息7份。四是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非洲猪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配合区数字办组织在线访谈,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五是我局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共82项(包含农业、水利、海洋渔业)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并在福建省政务服务网丰泽区网上办事大厅对社会公开。

    2.依申请公开情况。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3件,已主动公开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件2件。

    3.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成立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牵头,各业务股室负责具体领域,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6月25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能力,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局政务信息发布审批管理制度》、制订《部门预决算公开管理暂行规定》、《泉州市丰泽区农林水局保密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拟文程序和公开流程,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两不误,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4.平台管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兼任承担。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zfz.gov.cn/)“政务公开”页面“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板块,我局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倡导社会公众关注和参与。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化“平安单位”创建,形成双向共管互动合力。各部门结合农业、水利和渔业工作职责,与所挂钩社区一道走街入户,了解社情民意。围绕提升我区综治(平安建设)“三率”水平这一主线,通过持续开展入户走访宣传、开展扫黑除恶、禁毒及农业、水利、渔业行业法律宣传、化解矛盾纠纷等系列举措,建立提升综治(平安建设)“三率”水平常态化工作机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落实政府公务人员学法制度,梳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19年度学法计划》,明确学法方式和主要内容,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行政诉讼法》、《安全生产法》和相关行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法律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

    八、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主要领导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属各单位强化落实目标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职责,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节假日值班工作,领导亲自带班,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强调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和保障安全生产的能力。坚决防止发生较大公共安全事故。

    (二)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

    我局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努力营造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一是法律宣传进社区、进校园。结合日常下乡开展防范各类违法犯罪的宣传活动,在宝山小学和宝秀小区分别设立2个法制专题宣传栏,开展扫黑除恶、宪法、综治“三率”、食品安全、保护水资源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律宣传进社区、进校园;二是开展法制专题宣传。利用重要时间节点举办“保护母亲河 落实河长制”职工徙步挑战赛(06.02)、“强基促稳·志愿助力—丰泽志愿者在行动”(06.06)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健康人生绿色无毒”法律宣传进校园、“12.4 国家宪法日”现场法律宣传咨询等专题活动进行法律宣传;三是以会代训,加强沟通交流。结合季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向渔民群众宣传法规政策,提升渔民检举揭发,与黑恶行为作斗争的思想认识。同时召开座谈会,与服务对象沟通交流,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引导增强群众参与积极性。四是多形式、多方位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发放包括《农产品安全消费常识》、《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知识》、《狂病防治知识宣传单》、《现挤生牛奶、羊奶有风险》、《丰泽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宣传手册》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知识材料;利用展板展示、LED滚动、横幅标语、刻录光盘、微信公众号等多形式多方位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全力提升公众安全意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五是照营造氛围、形成态势、全民参与。推行主流媒体传播、志愿者活动推行、微信平台互动宣传形式。如开展“巾帼护河·共建生态家园”暨纪念3.22第26届“世界水日”第31届“中国水周”志愿活动,“传承五四精神,保护母亲河、共建绿色家园”青年志愿者巡河宣传活动、“保护水资源·倡导新风尚·共建平安城”骑行宣传活动。相关河长制工作先后在《泉州网》、《东南网》《看丰泽》、《泉州广播电视报》、丰泽区河长办、区妇联的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报道。

    九、存在问题

    根据市、区机构改革方案,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不再承担农业执法职能,不设置执法队伍。丰泽区农业执法相关工作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承担,但涉及行政执法工作的区级农业行政许可依然由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审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因我区没有设置法律法规指定的相应执法(审批)机构,审批程序上存在合法性问题。同时,市水利、渔业执法队伍“三定”方案至今尚未出台,我区是否保留相关执法职能及执法队伍尚不明确。

    十、2020年工作重点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上级部署,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投资审批事项,取消不利于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的审批事项,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许可。

    (二)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组建执法队伍,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法制宣传,服务方式创新。根据机构调整和部门职能的变化,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农业、水利和渔业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行政服务的能力,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突出效果,注重理念、机制、载体、方式创新,为促进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和建设现代化城市核心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根据机构改革进展的情况及时出台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责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水利、渔业行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工作细则。

     

     

    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0年3月12日

     

     

     

     

     

     

     

     

     

     

     

     

     

     

     

     

     

     

     

     

     

     

     

     

     

     

     

     

     

     

     

     

     

    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0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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