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8-0100-2020-00021
    • 备注/文号:泉丰人社〔2020〕49号
    • 发布机构:区人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18
    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 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07 08:48
      

     

    泉丰人社2020〕49

     

    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

    工作的通知

     

    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39号)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主要内容

    (一)开展企业职工线上培训。支持用工企业对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职工,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岗前、在岗培训,线上理论课培训的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60%)可视同线下培训课时,线上线下总培训课时不少于30个课时/班,培训结束取得人社部门核发的培训结业证书的,按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疫情期间,可全程线上培训,企业须将线上培训信息(签到记录、学习记录、测验记录等)录入管理平台,并建立培训台账(包含培训方案、培训人员名单等,下同)备查。

    (二)实行简易岗前技能培训。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因生产急需新录用且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保(以失业保险认定,新录用人员认定的缴纳时间为2020年2月13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人员,可开展简易岗前技能培训,培训由企业结合实际灵活实施,可全程线上培训,也可线上线下相结合,原则上总课时不少于4个课时,培训结束取得人社部门核发的培训结业证书的,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企业开展简易岗前技能培训须建立培训台账备查。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同一企业为同一职工开展岗前(包含简易岗前)培训,只享受1次岗前技能培训补贴。

    (三)给予线上培训生活费补贴。对参加线上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培训结束取得人社部门核发的培训结业证书,按规定给予200元生活费补贴(不含交通费补贴),所需资金可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线上培训工种(项目)注重开展家电维修、保安、汽修、电工、餐饮、美发等从业人员多的职业培训,并着眼我区产业发展需要,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智能城市建设等新产业和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线上培训。把通用职业素质、法律法规、职业指导、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健康卫生、疫病防控等内容贯穿线上培训全过程。

    、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培训。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企业或培训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免费开展岗前、岗位技能提升等职业技能培训。

    (二)实名制登记。培训前,企业要按要求到丰泽区就业人才中心对参训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

    (三)方案审核

    1.符合条件的培训单位拟开展技能提升行动的,可向人社提交以下材料,人社审核通过后可为其开通培训管理系统账号:

    1《开展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承诺书》(附件1)

    2《培训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2)

    3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等(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除外)

    4)企业应在开班5个工作日前,通过“管理平台”填报培训班教学计划(登录方法及填报见附件3)

    2.人社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培训方案,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书面通知是否同意开班,并明确所申工种的补贴标准,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

    3.方案审核通过后,企业开展培训并及时将《培训班基本情况表》(附件4)、《职业技能培训人员花名册》(附件5),以及授课教师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聘用合同等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

    4.培训及证书发放

    1)企业通过“管理平台”上传培训成绩、签到表(原件扫描件)、办班照片(开班、培训现场、结业照片至少5张)、办班视频(5分钟的培训过程剪辑)、培训结果公示照片等材料;企业应按培训方案申报时间完成培训,开班信息一经备案,企业不得修改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2)经人社审核批准后,通过“管理平台”发放培训证书。

    5.资金拨付

    1)企业提交《职业培训补贴申表》(附件6)、《企业承诺书》(附件7)、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银行账户及培训费用相关票据。另可根据实际明确其他所需材料。

    2)人社15个工作内完成补贴申请审核,对特殊情况需进一步核实确认的,企业应予以配合协助,审核通过的,进入公示环节,公示期7天;审核不通过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企业。

    3)人社应在2个月内向企业拨付补助资金,并将培训补贴拨付情况通过“管理平台”上传。

    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1、成立工作专班。建立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局办公室(就业股)、就业人才中心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专班小组,统筹部署指导疫情防控和线上培训行动,加强政策协调和组织推动,集中力量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动员各类劳动者积极参加线上培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团体、企业、院校和培训机构以及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做好线上技能培训工作。

    2、广泛宣传发动。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各渠道发布消息大力宣传“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惠企政策,扩大政策知晓率,促进惠企政策落地。

    3、加强线上平台合作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征集公布的资质合法、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纳入我区线上平台名单,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择优确定相关线上平台,并予以公布,供企业自主选择

    4、注册账号及审核。企业到省福建省补贴性管理培训平台注册账号,经线上审核后给予账号,参训企业在线上提供培训承诺书(需盖章)、培训单位基本情况表(需盖章)并同时报送纸质材料(需盖章),培训方案、培训人员花名册一并报送审核。

    5、开展培训。企业在人社部门报备的服务平台开展线上培训合作,其中线上理论学习不少于规定课时(疫情期间可以全程线上培训,职能技能提升不少于30课时,简易岗前培训不少于4课时),培训时企业应组织学员开展线上签到或注册,培训后要留存能够证明培训真实性的学员线上签到注册、线上培训视频或图片等证明资料确保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理论学习结束后,企业应将学习过程,如签到情况,线上培训视频等数据或图片上传福建省补贴性管理培训平台。企业须将线上培训信息(签到记录、学习记录、测验记录等)录入管理平台,并建立书面培训台账(包括培训方案、培训人员名单)备查

    6、培训监管及证书发放。经审核后发放培训结业证书。区人社局负责培训监管全过程,抽查参训企业员工是否按规定要求参加线上培训。

    7、资金管理及申请。参训企业需提供《职业培训补贴申表》(附件6)、《企业承诺书》(附件7)、培训单位基本情况表(需盖章)、线上培训信息(签到记录、学习记录、测验记录等)报送到区就业人才中心初审,经就业股核后,按每人8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相关资金由就业人才中心负责向财政申请。

    8、加强线上技能培训监管。就业股负责对线上培训各项工作业务流程做好日常监管,督促检查企业及线上平台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开展线上培训工作,对相关单位(企业)、个人在培训过程和补贴申领时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并收回已发放补助资金,同时取消其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格。

     

     

    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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