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住建领域专项
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打击住建领域涉黑涉恶犯罪行为,进一步整治住建领域乱点乱象,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有序,按照区委、区政府“强基促稳”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时根据《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关于印发<泉州市丰泽区开展“找差距、抓落实、解难题、化积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泉丰委发明电〔2019〕2号)、《丰泽区住建领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整治当前影响群众安居乐业的一些乱象。开展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的迫切需求。根据《丰泽区住建领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关于印发<泉州市丰泽区开展“找差距、抓落实、解难题、化积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泉丰委发明电〔2019〕2号)要求中关于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责任分解, 摸清物业经营主体市场登记情况,依法查处房地产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欺行霸市行为,依职责配合区委政法委、住建局、区税务局、街道等部门针对个别物业小区管理不规范问题,开展物业小区专项整治行动、摸排打击物业小区乱象、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确定、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日常管理监督、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当前实际,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摸清物业经营主体市场登记情况
(责任: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9年11月22日)
(二)依职责配合区委政法委、住建局,区税务局,街道等部门针对个别物业小区管理不规范问题,开展物业小区专项整治行动、摸排打击物业小区乱象;
(责任: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三)依法查处房地产市场存在虚假宣传、违法广告行为,查处建筑装修市场存在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行为,查处物业经营主体违反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责任: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三大队;完成时限:2020年2月4日)
(四)依职责摸排住建领域涉黑涉恶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线索,并依法移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责任:各股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完成时限:2020年2月4日)
三、工作要求
开展住建领域专项整治,是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省委、市委开展强基促稳专项工作的重要举措,是丰泽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的必然要求。各股室、各市场监管所、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三大队要充分认识开展住建领域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和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成立工作专班专项负责整治工作,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扎实落实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相关股室、市场监管所、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三大队每2个星期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的工作小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汇报至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董盛,联系电话:22155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