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31-0100-2020-00030
    • 备注/文号:泉丰市监〔2020〕57号
    • 发布机构: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17
    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小作坊小加工厂安全隐患排查处置专项工作方案
    时间:2020-06-30 09:25

    为落实泉州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全市小作坊小加工厂安全隐患排查处置专项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有关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有序有效解决全市小作坊小加工厂安全隐患,促进小作坊小加工厂规范发展,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牵头小作坊小加工厂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应具备全局意识,提升站位,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开展小作坊小加工厂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工作。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紧急排查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强化责任担当成立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管局小作坊小加工厂安全隐患排查处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长:林生泉康招传

    副组长:张峰灿 张俊峰 詹彩云 蔡安莉 张永聪

      员:各市场监管所、股室、执法三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企业信用股成立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统筹及部署推进专项行动,各市场监管所、股室、执法三大队负责按领导小组的要求进行开展工作。各股室、市场监管所,三大队在开展拉网式”大排查要留有痕迹,登记造册,建档立卡。

    二、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计划

    2020515起至815,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小作坊小加工厂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在职责范围内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和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小作坊小加工厂,引导和督促一批具备生产经营条件但未申领证照的小作坊小加工厂尽快办理证照。

    (一)聚焦配合无照经营查处方面

    加强对无照经营行为监管,督促经营者办理相关证照。切实加大对配合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采取“源头治理、疏堵结合、突出重点、分类监管”的管理模式。同时将问题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惩戒,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责任单位:企业信用股牵头,各股(室)、市场监管所、执法三大队配合)

    (二)聚焦证照登记领域

    依托“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预约办”等方式,推进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小作坊小加工厂依法办理证照,规范生产经营。对函告的存在安全隐患不得作为小作坊小加工厂生产经营场所的生产经营户,不得予以办理许可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其中已经办理许可审批、登记、备案手续的市场主体,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责任单位:注册审批股牵头,各股(室)、市场监管所配合)

    (三)聚焦食品安全领域

    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网格员”作用,及时摸排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关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企事业、工地食堂及外烩餐饮经营动态,建立相关台账,严格规范各类食堂食品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监管到位。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同时加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责任单位:食品股牵头,各股(室)、市场监管所、执法三大队配合)

    (四)聚焦特种设备安全领域

    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推动相关各方充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运营使用单位进一步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对相关设备设施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和维护。

    (责任单位:特安股牵头,各股(室)、市场监管所、执法三大队配合)

    (五)聚焦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领域

    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经营秩序,引导经营者申请相关凭证。查处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小作坊小加工厂,引导和督促一批具备生产经营条件但未申领证照的小作坊小加工厂尽快办理证照。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药品股牵头,股(室)、市场监管所、执法三大队配合)

    (六)聚焦信息公开及信访答复

    将安全生产纳入我局相关发展规划或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安全生产和食品突发应急机处理机制。做好媒体沟通协调工作,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企业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等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配合开展舆情监测和处置。处理12345信访件并及时答复。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市场监管所、执法三大队配合)

    (七)聚焦消费投诉、举报领域

    负责指导丰泽区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负责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进一步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受理公众举报、投诉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及时处置并答复,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查。

    (责任单位:消保股牵头,各股(室)、市场监管所、执法三大队配合)

    (八)聚焦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工作

    协调、组织开展区直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政策研究、综合分析及创新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文件宣传学习。传达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文件、精神。组织召开局安全生产工作会,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加强各业务股室、市监所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联系,协同推进安全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责任单位:特安股牵头,各股(室)、市场监管所、执法三大队配合)

    三、强化工作力度,确保检查实效

    (一)提高认识,强化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紧急排查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其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排查过程中的存在难点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整改。

    (二)迅速行动,全面清理小作坊小加工厂安全隐患。即日起,在职责范围内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和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小作坊小加工厂,确保排查覆盖率达到100%

    (三)加强宣传,形成共同推动小作坊小加工厂安全生产的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深入开展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尤其是将宣传工作覆盖到辖区内相关行业经营场所,提高相关行业经营者主体责任。

    (四)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要求。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运营使用单位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向上报,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要求,严肃予以查处,及时上报。

    (五)推进协同共治。各单位要借助“打非治违”、“两违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发挥政府治理合力,加大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力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和市场监管所联动机制,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优势作用,协同开展排查摸底、发放相关文书等工作,全面深入抓好排查工作。要推进部门协同监管,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将掌握的无证无照经营信息,及时通报其他许可监管职能部门处理。落实抄告制度,将在日常监管中获取的属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无证无照经营信息,在5日内通过福建省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平台抄告相关部门。各牵头股室,要将“拉网式”大排查情况于每周五汇总至区局排查处置工作专班。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