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4-0100-2019-00002
    • 备注/文号:泉丰政司〔2019〕35 号
    • 发布机构:丰泽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0
    关于开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9-29 10:40

    泉丰政司〔2019〕35 号    

     

    关于开展《国旗法》《国歌法》

    《国徽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歌、国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以下简称《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颁布施行以来,各单位认真执行,对增强全民爱国主义意识起到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全社会树立爱国护旗意识,增强民族自豪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从9月1日开始到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就做好专题宣传教育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牢固树立尊重和爱护国旗、国歌、国徽的意识,为建设法治丰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时间安排

    9月1日-1231日。

    三、宣传重点

    各街道、各部门要把对《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的宣传教育摆上重要位置,引导全区人民切实增强爱国爱旗意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一)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学习教育

    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挥“七五”普法讲师团作用,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第四章关于国旗、国歌、国徽的内容,学习《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依法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升旗宣誓和专题讲座活动。

    (二)组织开展好青少年学习教育

    1.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教育部门要组织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歌咏比赛、知识演讲、书写板报、召开主题班会等实践活动,多种渠道传播《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培养青少年的认同和尊崇。

    2.组织法治副校长讲课。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配齐配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广泛组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为中小学生上一堂生动的《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课,推进法律进校园。各中小学组织收听收看中央电视台 “开学第一课”,今年的主题为“五星红旗,我为你自豪”。

    (三)组织开展好面向基层群众和社会公众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寺庙等“八进”活动,推动法治宣传走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实现宣传全覆盖。

    1.组织开展集中专题宣传活动。专题宣传教育期间,各街道、司法所要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在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等要组织全面向公众开放,向群众进行近距离、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和《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宣传教育,推出更多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

    2.组织开展进公共场所活动。各部门充分利用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以及各主管部门所有的各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窗口单位等公共设施宣传《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知识,刊播宣传标语。各单位自有的各类宣传阵地及设施,要在专题宣传期间通过播放音视频、户外广告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面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

    3.组织开展进万家活动。围绕基层群众需要,在社区开展免费赠送《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读本活动;组织社区法律顾问,深入社区开展一次宣讲;在每个社区设立专题宣传教育阵地,成为向群众宣传法律的窗口;创作一批适合家庭学习传唱的法治文艺作品,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

    (四)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宣传活动中的作用

    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宣传责任,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学习宣传氛围。

    1.组织开展“新媒体法雨行动”。专题宣传活动期间,区司法局将依托“丰泽普法”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抖音号、《东南早报》“法润丰泽”专栏等普法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单位自有的官方新媒体要积极参与,做好专题建设,推出精品理论文章;利用微博、微信、QQ、论坛、贴吧等社交平台开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在线学习。

    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氛围营造活动。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认真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特别是融媒体作用,注重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宣传报道。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

    3.组织开展张贴宣传画图片征集。为进一步传播普及尊重和爱护国旗、国歌、国徽的意识,展现国旗、国歌、国徽的盛世风采,组织开展张贴宣传画图片的征集活动,丰富爱国主义教育的真实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将此项活动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之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制定方案,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有效开展

    (二)注重总结,报送信息。各单位要积极主动作为,善于利用各类载体和自有平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各单位要把开展活动和利用自有平台宣传活动的图片、情况及时报送至区委依法治区办(邮箱:yfzqb@126.com),各单位落实情况将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考评范畴。

    (三)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请及时与区委依法治区办沟通,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联系电话:22987998,电子邮箱:yfzqb@126.com

     

    附: 《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宣传标语

     

     

     

    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宣传部   泉州市丰泽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

     

     

    附件

     

    《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宣传标语

     

    1.让国旗飘在心中

    2.五星红旗,迎风飘扬,伟大祖国,繁荣富强

    3.向伟大祖国敬礼,向五星红旗敬礼!

    4.放飞梦想,争创未来,向国旗敬礼。

    5.向国旗敬礼,做个道德人!

    6.爱国是一种坚定的民族精神,是一种振兴中华的责任感,让我们心系祖国,健康成长!

    7.增强全民尊敬国旗,爱护国旗意识,陶冶爱国情操!

    8.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9.国在心在,国强心强。
    10.立报国之志,增建国之才,践爱国之行。
    11.树时代新风,立爱国壮举。
    12.尊敬国旗、国歌、国徽,维护祖国尊严

    13.一切组织和公民,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徽

    14.头顶国徽,对国家负责尽职尽责

    15.爱国旗,唱国歌

    16.维护国旗、国歌、国徽尊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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