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4-9000-2009-00004
- 发布机构: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3-30
丰泽区司法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09年3月16日
引 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泉丰政办综〔2009〕10号文)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和附表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08年5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丰泽区公众信息网”( www.qzfz.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丰泽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温陵路中段6号,邮编:362000,电话:22186610,电子邮箱: fzsf2009@163.com)。
一、概述
今年5月1日起,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泉政 办〔2008〕257号文)等文件精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 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局把施行《条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科室日常的公开管理事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 《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情况。我局把编制指南和目录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工作的基础工程和施行《条例》的核心保障,指定专人负责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并上网公布。
(三)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为了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我局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把关。首先,由局领导对提供的信息进行数据、文字、内容、时限方面的把关,以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其次,办公室对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审核提供的稿件是否重复,在投稿簿上进行登记;再次,对提供的稿件审查其投寄对象,初次认定能在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开的稿件,填制《泉州市丰泽区司法局发文处理单》,报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最后,办公室根据审批意见在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我局把学习《条例》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相关知识和业务的教育培训。我局相关人员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班电视电话会议。并通过专题学习活动,让全体干部职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实施步骤、工作程序等内容,提高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条例》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公开主要内容
坚持便民、为民原则,由近及远地对历史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编目和发布。截至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设置类信息2条,占2.7%;法规规章和规范类信息8条,占10.6%;规划计划类信息18条,占24%;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占4%;工作动态类信息14条,占18.7%;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30条,占40%。
(二) 公开形式
1、“泉州市丰泽区公众信息网”( www.qzfz.gov.cn),公开电子文本。
2、泉州市丰泽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公开纸质材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当面申请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
四、咨询处理情况
接受市民咨询0人次。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六、工作人员、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为0人,兼职人员为1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支出
(三)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具体标准,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还未全部梳理完成。二是主动政府信息公开尚未成为局机关各科室的自觉行动,科室新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能主动及时送到局办公室。三是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全职人员,兼职人员难以应付政府信息公开大量事务。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梳理力度,梳理完成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提高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落实局机关政府信息报送流程,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三是配备至少1名政府信息公开全职人员。四是制定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制度。
八、说明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08年主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为75条。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的部门主要集中在局办公室。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8年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为0件。
(三)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75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75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送交档案部门公开信息数 |
条 |
75 |
其中:纸质文本数 |
条 |
75 |
电子文本数 |
条 |
75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0 |
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 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重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分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3)“非本部门掌握”数 |
条 |
0 |
(4)“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5)“免予公开范围1”数 |
条 |
0 |
(6)“免予公开范围2”数 |
条 |
0 |
(7)“免予公开范围3”数 |
条 |
0 |
(8)“免予公开范围4”数 |
条 |
0 |
(9)“免予公开范围5”数 |
条 |
0 |
(10)“免予公开范围6”数 |
条 |
0 |
(11)“免予公开范围7”数 |
条 |
0 |
(12)“免予公开范围8”数 |
条 |
0 |
(13)其它原因 |
条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信息数 |
人次 |
0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363 |
现场咨询数 |
人次 |
0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0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0 |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为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纸张) |
元 |
0 |
4、复制费(光盘) |
元 |
0 |
5、复制费(软盘) |
元 |
0 |
收费减免总额 |
元 |
0 |
其中:减免人数 |
人次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0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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