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和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司法局工作实际,特制定《丰泽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以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开服务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建议需要获取我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登录丰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zfz.gov.cn)并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参阅我局编制的《丰泽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丰泽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新闻媒体上公开的形式,此外,通过公告栏、便民手册等方式公布。我局网上信息公开的网址为:http//:www.qzfz.gov.cn。
(三)公开方式:我局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情况下,采取印发文件、制作公共公示牌、网上公布等多种形式公布单位文件、信息等,以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以方便公众进行查询。
(四)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我局依法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实际情况提供,不对信息加工、统计、分析或作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我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受理机构为:丰泽区司法局办公室。接受申请地址:泉州市温陵路6号,邮编:362000,接受申请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595—22186610。
(二)提出申请:目前,我局仅向具有本区身份证的公民公开和本地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网上申请服务,外地(包括本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来人向我局提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向我局提出申请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先填写《丰泽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印有效,可以在受理申请地点领取,也可以从丰泽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下载。
为了提高申请处理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要的信息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它有助我局确定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依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我局将当场答复或立即予以公开。
(三)申请方式:我局受理以下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丰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zfz.gov.cn)进行网上申请。
2、信函、电报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当面提出申请。
4、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传真提出的申请。
(四)申请处理:我局收到申请后,将按规定核实申请人的身份、资质,并在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完备的,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行受理。
申请获取信息如属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我局依据收到申请的先后秩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多项独立请求的,我办将全部处理后一并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和给予申请人满意的答复,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进行申请。
(五)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三、监督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级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机关:丰泽区监察局,监督电话:0595—22508804,地址:丰泽区政府办公大楼。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违反《原则》之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向监督机关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我局违反《条例》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申请人或第三方可依法请求赔偿。
丰泽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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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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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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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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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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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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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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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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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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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它组织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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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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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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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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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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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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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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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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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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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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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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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普通邮寄 □特快专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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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丰泽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说明
1、证件指身份证、军官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个人提出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申请时,请提供有效身份原件和复印件,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以组织提出的,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机构法人授权证明。
2、填写项目必须完整、详细、准确、真实。
3、所需信息内容的描述请尽可能包括信息的标题、内容概述、文号、发布日期等。
4、本申请表复制有效。
(此页印制在《申请表》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