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7-0100-2020-00006
    • 备注/文号:泉丰商务〔2020〕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23
    关于办理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24 17:20

    各股室:

    为做好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注意时限节点

    各承办股室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分管领导要加强指导,经办人员应具体落实,加强沟通。对办理工作要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做到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注意办理时限节点: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提案交办日为2020318日,代表建议的办理期限为3个月,617日前必须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区政协提案的办理期限为5个月,817日前必须办理完毕并答复提案领衔人代表或提案领衔人对答复意见不满意的,原承办单位必须端正态度,认真对待,重新抓紧办理,并在1个月内重新答复代表或提案领衔人涉及主办(分办、独办)承办股室,在办理完毕后8日内应认真进行小结,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办公室汇总(附送电子文档),以便汇总上报两办督查室。

    二、讲究方法,提高办理质量

    办理工作实行独办、分办、主(分)办和协办工作责任制。独办:1个单位单独办理并答复代表或提案领衔人。分办:两个以上单位分别办理、分别答复。主(分)办和协办:凡建议或提案涉及到几个单位的,确定主(分)办单位负责答复。主(分)办单位要积极主动地与协办单位协调、联系;协办单位必须在交办的1个月内(政协提案在2个月内)主动将办理情况送交主(分)办单位汇总,同时送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备案,由主(分)办单位行文答复;协办单位不得单独答复代表或提案人。

    建议、提案办理涉及局里两个及以上股室的,由牵头股室办理,配合股室应主动提供相关材料。

    三、规范行文,做好答复反馈

    建议、提案答复时,应严格按照统一规范行文格式答复建议、提案领衔人,各承办单位负责人和单位领导要严格把好关。①答复应以单位正式文件打印,文号编“函”字号,标题要规范:如《关于丰泽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XXX号建议的答复函》(详见附件3、附件4;②要注明建议、提案的答复类型(标注于标题的右上角),答复类型分为:“A”类(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或建议已采纳)、“B”类(所提问题拟解决或建议拟采纳)、“C”类(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E”类(协办意见已反馈给主办单位);③答复应署名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及联系电话、答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各承办股室应填写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单连同答复函送区分管领导(挂钩区领导)审阅后,再正式答复代表或提案领衔人;⑤承办股室在答复建议或提案领衔人时,应同时附送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反馈表并及时收回反馈表;⑥寄送建议和提案时统一采用挂号寄送,做到件件有据可查;⑦对已经办结的建议或提案,应及时将答复函(含电子文档)、办理单、反馈表一并报送区人大人事代表委(或区政协提案办)、两办督查室汇总统计。

    四、抓“回头看”,提升办理实效

    各承办股室要把办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提升办理实效上,重点抓好代表、委员所提建议的落实兑现,避免“重答复、轻落实”现象。并于20209月底认真开展“回头看”,对承办的建议、提案根据最新落实进展情况重新确定答复类型填写反馈表。为充分发挥人大办的“内网平台”的作用,请各承办单位及时将建议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录入“内网平台”,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办成率”。办理过程中遇到不清楚的问题,可及时联系。

     

     

     

                               泉州市丰泽区商务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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