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402-2500-2015-00006
- 备注/文号:泉丰统〔2015〕7号
- 发布机构:区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1-21
泉州市丰泽区统计局关于报送
2014年全国企业创新调查报表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企业创新调查的通知》及全国企业创新调查方案要求,现将2014年全国企业创新调查表的调查表式、调查时间、调查对象、报送方式和时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表式
1、Ⅶ502-1表 企业创新情况(建筑业企业用)
2、Ⅶ502-2表 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建筑业企业用)
3、Ⅶ503-1表 企业创新情况(服务业企业用)
4、Ⅶ503-2表 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服务业企业用)
二、调查时间
调查的标准时点为
三、调查对象
1、特、一级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
2、抽中批零业、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四、报送方式和时间
企业采取报纸质调查表和联网直报并行的方式报送数据,先通过统计联网直报平台(http://218.66.59.32:8004/dr)报送调查数据,再把纸质调查表(须经填报人签字,企业家调查问卷须企业副总经理以上高层管理人员填报),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丰泽区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企业端开网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5日;纸质报表报送时间:2015年3月15日前。
五、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拒报、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泉州市丰泽区统计局 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