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402-2500-2015-00008
    • 备注/文号:泉丰统〔2015〕24号
    • 发布机构:区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3-23
    关于召开限额以下商业年报会的通知
    时间:2015-03-23 00:00

     

     

     

    泉州市丰泽区统计局关于召开

    限额以下商业统计报表制度布置

    暨业务培训会的通知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限额以下商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限额以下商业抽样调查工作。定于 2015324 召开限额以下商业统计报表制度布置暨业务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布置限额以下商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讲解限额以下商业调查方案和指标讲解;

    ()总结交流限额以下商业抽样调查工作。

    二、培训时间

    2015 324 (星期二)上午8:30前报到,9:00准时开会。

    三、培训地点

    丰泽区人民政府东楼309室(农林水局会议室)

    四、参训人员

    抽中社区、抽中单位统计人员各一名。

        五、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违法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联系人:小丁     

    联系电话:22502528

     

    附件1:报表类型、报送时间及报送方式

     

                             泉州市丰泽区统计局

                              2015 年3月19

     

     

     

     

     

     

     

    附件1

    一、报表的种类及报送时间

    1.报表种类:

    A、批发和零售业:

    1)福建省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调查表(表号:E266-1表)

    2福建省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样本单位台帐

    B、住宿和餐饮业

    1)福建省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调查表(表号:E267-1表)

    2福建省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台帐

    2.报送时间和报送报表方式:

    各单位必须按照报表制度要求,填写完整、审核无误后,于季末26日前纸质报表报给街道统计人员;丰泽区统计局(区政府主楼102室)

    二、其他说明:每季度需报送调查表(E266-1E267-1表)、样本单位台帐两张报表。相关指标填写季度数据。例如:填报1季度报表时,费用总额需填写1-3月份总的费用;商品销售额为1-3月份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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