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15-0100-2018-00010
    • 发布机构:区文体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9-29
    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国庆”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29 15:30

    泉丰政文﹝2018﹞104号

     

    丰泽区各旅游企业:

    2018年“国庆”假日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根据《泉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泉旅﹝2018﹞148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假日旅游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
      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识“国庆”长假旅游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部署和落实各项旅游接待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
      二、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增强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松懈和厌倦情绪,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要深入一线加强督导,认真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三是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四是安全生产制度及落实情况;五是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及保养维护情况;六是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七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八是应急管理情况。
      三、加强防控,严防山火
      各单位要把火源管理作为重要工作,特别是清源山、森林公园、领SHOW天地等旅游景区(点)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场所的巡查力度,密切监视火情,严禁明火上山,加强对景区内餐饮企业的用火安全及景区停车场的巡查检查,重点地段要全天候管理,完善景区森林火灾预案,确保国庆期间的森林消防安全。
      四、完善制度,严格落实
      旅行社要高度重视旅游交通安全、出境旅游安全管理,使用合法有效有运营资质的车辆和专业司机,对司陪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司陪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要严格规范旅游合同及车辆租用操作手续,落实导游专座,强化导游旅途安全责任。要引导游客理性消费、文明旅游、安全出行,营造假日旅游良好氛围。

    星级饭店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切实加强消防、特种设备与食品卫生管理,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A级景区要做好景区限流承载量的发布与管控,加强现场疏导和应急处理工作,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加强对自驾游、自助游等客人的安全引导和提示,提高游客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加强值班,畅通联络
      各单位要针对“国庆”前后游客流量大,高速小车免费通行、天气干燥等特点,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强化防汛、防火、防恐、防台风等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健全和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丰泽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值班电话:0595-22508750,22508739。

     

    泉州市丰泽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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