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10-3000-2018-00005
- 备注/文号:泉丰执〔2018〕79号
- 发布机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7-31
泉丰执〔2018〕79号
丰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中队:
现将《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丰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信访局、区依法治办《关于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泉丰信〔2018〕21号)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信访宣传教育力度,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以纪念《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3周年为契机,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持续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努力创建“平安丰泽”。
二、活动时间
从2018年7月5日开始,为期一个月。
三、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国务院《信访条例》、《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6号)、《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7号)及福建省信访局《关于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等信访法律法规文件。
四、活动安排
(一)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局机关利用LED电子屏幕滚动播出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宣传标语;各中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作宣传标语在各自辖区张挂,集中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活动。
(二)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落实法治宣传“百千万计划”,各中队组织人员积极参加辖区街道的咨询活动,政策法规股、执法综合股组织人员积极参加由区信访局、区依法治区办联合组织的信访法规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分发宣传材料、宣传品、现场解答群众问题等方式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三)加强信访法规学习。利用每周五集中活动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信访条例》、《实施细则》等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领导同志和信访干部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自觉性。
(四)利用媒体开展宣传。运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泉州电视台“法制连线”栏目等媒体,积极搭建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引导舆论的新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局政策法规股协调日常工作。
(二)注重两个结合。在宣传中要注重点面结合、信访法规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相结合,使信访法规、平安建设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及时总结提升。各股(室)、中队要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并于2018年8月9日前将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情况报送局政策法规股,以便汇总上报。(邮箱:fzfg058@163.com、电话:28158058)
附件1
信访法规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郭晓阳(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唐国光(副局长、正科级)
陈劲文(副局长、主任科员)
朱金绪(主任科员)
成 员:李喜阳(办公室副主任)
朱文真(人事教育监察股副股长)
王永江(政策法规股副股长)
蔡培达(执法综合股副股长)
陈时远(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主任)
刘文渊(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副主任)
林朝斌(直属一中队中队长)
杨建平(直属二中队副中队长)
朱泽锋(东海中队中队长)
林守良(城东中队中队长)
苏志贤(北峰中队中队长)
陈道伦(华大中队中队长)
陈培煌(东湖中队中队长)
黄志峰(丰泽中队中队长)
蔡秋生(泉秀中队中队长)
段少山(清源中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政策法规股,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附件2
信访法规宣传标语口号
1、今年是《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3周年。
2、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依法文明有序上访,逐级反映合理诉求。
3、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依法文明有序上访。
4、认真实施信访事项“路线图”,切实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
5、大力推进各级领导干部接访群众活动,及时就地化解社会矛盾。
6、严格遵守《信访条例》规定,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7、依法有序信访,合理表达诉求。
8、贯彻《信访条例》,规范信访行为。
9、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文明、理性表达诉求。
10、对在信访过程中实施违法犯罪的信访人,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抄送:区信访局,区依法治区办,局领导。 |
丰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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