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9-0100-2019-00056
    • 备注/文号:泉丰政建〔2019〕215号
    • 发布机构:丰泽区住建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29
    关于丰泽区凌霄中学教师宿舍小区 改造项目房屋调查登记的预告
    时间:2019-11-29 16:48
     因凌霄中学教师宿舍小区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砖混结构老旧楼房,现状破旧、抗震能力差,应小区群众的要求,为切实改善城市基础建设及居民的居住条件,将该小区纳入田安路南拓三期项目进行统一改造建设,拟实施丰泽区凌霄中学教师宿舍小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第八条、《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需对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现将调查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东至现代中学、西至田安路南拓三期6#地块、南至田安路南拓三期6#地块,北至泉兴街。(具体见凌霄中学教师宿舍小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图)。

    二、调查登记时间:20191130日起。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

    四、被征收人应协助、配合本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有无产权手续等情况的调查登记工作,并提供被征收房屋权属、用途等情况的有关书证材料复印件。

    被征收人拒不如实陈述或拒不提供被征收房屋的权属书证材料的,本部门将组织到有关档案部门调取被征收房屋权属证据材料。对查无权属资料记载的,本部门将根据《在中心市区国有土地上对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的意见》(泉政办〔2015112号)及本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按未经登记的房屋进行认定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被征收人自行负责。被征收人拒绝配合调查登记工作的,本部门可不予奖励。被征收人提供虚假书证材料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联系人:叶碧红    联系电话:0595-22565596

    联系地址:泉州市泉秀新村华丰社区居委会三楼

    以上事项,请相互转告。

     

                                                                     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9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