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9-0100-2020-00010
    • 备注/文号:泉丰政建〔2020〕15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03
    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东南滨江片区改造项目(前头社区石改)房屋调查登记的预告
    时间:2020-08-04 17:03
     因旧城区改建的公共利益需要,拟实施城东南滨江片区改造项目(前头社区石改)房屋征收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五条、《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第八条、《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泉政文〔2020〕6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需对该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现将调查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以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城东南滨江片区改造项目(前头社区石改)征收范围图为准。

    二、调查登记时间:2020年8月4日起。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四、被征收人应协助、配合本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有无产权手续等情况的调查登记工作,并提供被征收房屋权属、用途等情况的有关书证材料复印件。

    被征收人拒不如实陈述或拒不提供被征收房屋的权属书证材料的,本部门将组织到有关档案部门调取被征收房屋权属证据材料。对查无权属资料记载的,本部门将根据《在中心市区国有土地上对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的意见》(泉政办〔2015〕112号)及本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按未经登记的房屋进行认定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被征收人自行负责。被征收人拒绝配合调查登记工作的,本部门可不予奖励。被征收人提供虚假书证材料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联系人:张跃昌       联系电话:13559522597   

    联系地址:丰泽区城东街道办事处

    以上事项,请相互转告。

     

     

    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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