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9-0100-2021-00019
- 备注/文号:泉丰政建〔2021〕9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21
为更好地推进我区工程系列土建专业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对工程系列土建专业初级技术职务评委会入库委员公开调整充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入库评委条件
(一)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二)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并接受丰泽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监督与管理;
(三)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四)有较高的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人才评价工作经验,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身体能适应评审工作要求;
(五)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福建省内颁发的工程系列土建专业公有制中级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规模较小的系列专业须获中级3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推荐入库评委程序
(一)个人填报《丰泽区工程系列(土建专业)初级职务评委会入库委员推荐表》(附件1),同时提供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确认与原件相符且加盖公章)送所在企业、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
(二)相关企业、单位请于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前统一将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材料(含推荐表、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丰泽区工程系列(土建专业)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入库委员推荐花名册》(附件2)送区住建局办公室初审(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22584191)。初审通过后,由区住建局办公室统一送区职改办复审,复审通过将上报丰泽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组建工程系列土建专业初级技术职务评委库。
三、其他事项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人员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有不良反映、诚信缺失、被举报存在问题的人员不得入选评委库。
(三)为加强信息化管理,原已入库且仍符合推荐条件的评审委员均需重新推荐。
附件:1.丰泽区工程系列(土建专业)初级职务评委会入库委员推荐表
2.丰泽区工程系列(土建专业)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入库委员推荐花名册
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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