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30-0100-2020-00010
- 备注/文号:泉丰资〔2020〕1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3
各街道办事处: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提高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现将《丰泽区2020年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切实开展宣传月活动,确保2020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成效。各街道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和宣传月开展情况表于4月15日前报送区自然资源局(fzsfjy001@163.com)。
附件:1.2020年春节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2.清明节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参考
泉州市丰泽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3日
丰泽区2020年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民众森林防火意识,努力构建全民关心、支持、参与的社会化森林防火格局,从根本上减少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根据省、市《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区各级政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围绕2020年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目标,始终把做好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首要任务,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强化群防群治,努力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林区环境,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宣传活动主题及内容
以“严防森林火灾、助力疫情防控”为主题,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法律意识,切实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宣传森林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提高社会公众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切实提高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审批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宣传森林火灾预防基本知识及安全避险等常识;宣传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宣传森林防火体制、机制改革成果。
三、宣传重点
(一)重点部位:林区、林农交错区及林区周边加油站、工矿企业、物资仓库、墓区、风景区、水源保护区等。
(二)重点人员:林区经营单位员工、进山游客、种植户、坟主及学生、痴呆傻等人员的监护人等。
四、宣传活动时间
2020年3月10日至年4月10日
五、宣传活动方式
各街道要以实施依法治火为宣传主线,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管控野外火源为宣传重点,以清明节为重要节点,大声势、高密度、全覆盖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确保特殊时期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两不误”,打好“双赢”战。
(一)明确防火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要全面开展森林防火野外安全用火知识宣传,突出重点区域、重要时段和重点人群的宣传。一要强化重点区位、森林火灾高危险区域和森林火灾多发区的防火宣传,确保实效;二要针对清明节祭祀扫墓用火点多面广、管控难度大、森林火灾多发的特点,扎实开展宣传,引导教育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绿色祭扫,严禁火种进山入林。三要针对农村野外用火主体存在的“三不”(不懂法、不识字、听不懂普通话)问题,积极发挥社区、老人会以及护林员的作用,通过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有针对性开展宣传,做到因人施策,讲求实效,切实解决宣传盲区。
(二)丰富宣传手段,增强宣传效果。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尤其是新媒体方式,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一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把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林区安全用火常识宣传到千家万户;二是街道组织机关干部、护林员、社会志愿者进居入户进行宣传教育;三是在重点林区制作悬挂防火宣传横幅;四是在街道、社区及森林防火重点部位林区路口、防火责任单位及墓区等敏感地带悬挂横幅、刷写标语、设置防火警示牌等。充分利用鸣锣告示、设置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单(册)、宣传板报、群发短信等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一步提升全民防火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街道要深刻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要高度重视,统筹兼顾,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抓,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把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二)认真制定方案。各街道要紧密联系实际,精心策划,制订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内容、形式和组织方式,在讲求实效的基础上,力求做到有特色、有创新。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森防工作的始终,达到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和责任化。
(三)强化指导监督。各街道要加强协调,组织开展对各地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最大限度保护好森林资源,为生态文明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附件1
2020年春节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 |
召开各类会议部署工作 (场) |
发布各类文电(次) |
出动宣传车 (车次) |
新设固定宣传牌 (块) |
群发警示短信(条) |
分发有关宣传材料(份)) |
重要时段设置检查关卡(个)) |
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入校园(次) |
开展警示教育 (场) |
排查火灾隐患(处) |
计划烧除面积 (亩) |
查处违章用火(起) |
违规野外用火罚款(元) |
违规野外用火拘留(人) |
组织业务培训 (期) |
培训人员(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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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清明节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参考
1.上坟不烧纸,献花表哀思。
2.文明搞祭祀,无火过清明。
3.上坟烧纸慎用火,别因祭祖遭横祸。
4.讲文明,树新风,文明祭奠!
5.清明上坟莫烧纸,栽花种树祭故人。
6.清明祭奠做文明人,只送鲜花纸不焚。
7.文明祭祀,防火保林!
8.烧香烧纸皆陋习,文明祭祀应牢记。
9.平安清明,安全第一。
10.纸火危险,祭祀在心!
11.留得青山埋宗骨,慎用火烛祭先人。
12.星火可毁千顷绿、警惕呵护万亩林。
13.违规用火隐患大、责任不小害全家。
14.林区鞭炮不能放、易出火灾罪承担。
15.强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
16.防火就是保生态环境、毁林就是毁生态环境。
17.野火无情防为主、违章用火法必究。
18.永葆青山常在、莫忘森林防火。
19.注意森林防火、给您家人幸福。
抄送:市林业局。
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泉州市森林公园管理处。
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宏福园管理机构——泉州宏福陵园有限公司。
皇迹山陵园管理机构——华侨陵园有限公司。
区森林防灭火办、区民政局。
区政府柯晓晖副区长、黄泽鹏副区长。
泉州市丰泽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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