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903-0100-2022-00005
    • 备注/文号:泉丰北办〔2022〕2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北峰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28
    关于印发《北峰街道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二版)》的通知
    时间:2022-09-29 09:12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北峰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北峰街道常态化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第二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部门,指挥部各职能组,北峰派出所,北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福建省常态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第二版)》、《泉州市常态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第二版)》、《丰泽区常态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第二版)》等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北峰街道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二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8月28日

    北峰街道常态化新冠肺 炎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第二版)

     

    为进一步抓实抓细我街道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准确防控,根据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福建省常态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第二版)》、《泉州市常态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第二版)》、《丰泽区常态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第二版)》和《北峰街道疫情防控平战结合工作机制》等文件,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完整、全面认识党中央确定的疫情防控方针政策,吸取0313疫情经验教训,坚决克服认识不足、准备不足、工作不足等问题,坚决克服轻视、无所谓、自以为是等思想,坚决同一切歪曲、怀疑、否定我国防疫方针政策的言行作斗争,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压实“四方”责任,有力有序将“穿透落实、闭环落实、担当落实”贯彻到疫情防控链条中,全面提升“快、准、严、实、细”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水平,及时处置各类疫情苗头,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争以最小代价取得最大防控成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

    二、工作目标

    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坚持将外防输入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的常态化防控措施,强化多点触发预警,提高监测检测、流调溯源、隔离管控、院感防控、社区防控、组织保障等能力,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坚决守住不发生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完善优化防控指挥体系

    1.强化组织领导机制。保持现有疫情防控指挥部运行机制,街道主要领导对常态化防控工作负总责,在领导不变、组织不变、机制不变的前提下,保持24小时运转,常态化疫情防控时,街道、社区建立专班备勤制度,完善日常运转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快速高效实现“平急转换”。发现疫情后,立即转入应急状态,党政主要领导(至少1名)、派出所所长、疫情分管领导、疫情发生所在社区书记等相关主要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第一时间转移人员、第一时间进行管控;统筹全街道防控力量和资源,快速有序处置疫情。

    责任单位:各职能组、各部门、各社区)

    2.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加强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要建立指挥系统启动机制、信息报告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工作台账制度、对外沟通联络机制、督导检查制度、应急演练制度等工作机制和制度,成立转运隔离、社区防控、核酸检测、流调溯源、入境防控等专班。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社会协同的防控体系,形成横到边、纵到底,覆盖街道、社区疫情防控网络。特别加强街道、社区两级工作网络,以社会治理和专业技术并重,卫生工作和群众工作相结合,实行网格化管理,畅通沟通联络与信息共享机制,把疫情防控融入基层综合治理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每一个环节。

    责任单位:各职能组、各部门、各社区)

    3.强化科学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专家会商与技术指导机制,积极和区疾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接沟通,适时开展疫情趋势分析研判,科学调整,不断优化防控策略和措施,提高疫情防控决策的可行性与前瞻性。

    责任单位:各职能组、各部门、各社区)

    (二)进一步强化外防输入

    4.严格入境人员全流程闭环管理。加强各方信息沟通与共享,落实入境人员(船员)闭环转运、隔离管理、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强化远端防控措施,加强拟入境人员(船员)的健康告知,提醒入境人员(船员)遵守健康管理措施和个人防护要求。派出所、街道相关部门要加强管控,严厉打击非法入境行为,严防疫情输入,强化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入境人员全链条闭环管理。

    严格落实入境人员“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符合人、物、环境“三阴性”等条件,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如物品或环境核酸检测阳性,应在排除隔离人员感染可能后,解除集中隔离。解除集中隔离后,目的地为我区的,点对点接回目的地后继续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监测;在福建省外口岸隔离满7天的入丰人员,在入境后10天内返回我区的,仍需实施居家健康监测直至满10天,解除居家健康监测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责任单位:外事组、各社区)

    5.实施进口冷链食品全程闭环管理。各社区要积极排查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情况,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未在海关进行核酸检测的进口冷链食品报送市场监管部门纳入集中监管仓管理。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监管管理制度,组织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的一线人员保持核酸检测1天1检。

    责任单位:市场和冷链邮递组、各社区)

    6.落实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对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冷链等货物及环境的运输、装卸、运营、保洁、消毒、检疫、边检、流调问询、采样、转运以及登临国际航行船舶(含按规定参照国际航行船舶疫情防控管理的船舶)作业等人员,要逐一登记造册,督促其严格落实“两集中四固定”、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督促相关人员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脱离工作岗位后,需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社区)

    7.强化涉疫风险人员排查管控。突出重点,分级分类,杜绝简单化、一刀切,严格落实各类涉疫风险人群落地排查、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各项要求,严防重点地区疫情输入。街道要根据上级下发的各类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区域协查人员、八同人员、时空伴随人员、其他重点区域入(返)丰人员等风险人群类别,快速开展排查管控,做到“六个快”,实现真正的“日推日清”。各社区要对省外入(返)丰人员及时通过各种形式提醒其落实抵达我区目的地后配合落实属地健康管理相关要求。

    责任单位:“三公(工)一大”融合协同机制组)

    (三)做好重点场所、重大活动、重要环节防疫管理

    街道和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各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督促相关重点场所管理单位从严从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8.严格落实集中隔离点疫情防控。街道隔离专班要根据区转运隔离转运组要求做好学习培训,按照要求强化场所周边管控,规范隔离点“三区两通道”设置,严禁提供与隔离无关的对外服务,严格做好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及保洁、送餐等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个人防护和闭环管理措施,切实防止交叉感染。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隔离对象单人单间居住,严禁外出、串门。做好隔离期间的各项服务保障,关注隔离对象心理健康,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加强对房间、卫生间、走道、楼梯等场所消毒,防范空气飞沫传播。规范集中供风系统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标准做好隔离场所医疗废弃物处置和粪便污水的消毒处理,其余垃圾按照医疗垃圾要求进行集中处理。原则上集中隔离人员采样由隔离场所医务人员负责。集中隔离场所检出阳性时,要迅速开展场所内回溯性流调,及时排查隔离点交叉感染风险。对经评估存在感染风险的隔离人员,可视情况重新计算相应隔离时间,加密核酸检测频次,严防疫情经场所输出。

    责任单位:隔离组,北峰派出所、北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严格落实医疗机构疫情防控。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预检分诊和院感防控各项要求。预检分诊设置要规范,院内设置的采样点要做到健康人群与病人、高风险人群核酸检测采样区域相对分离,防止交叉感染。完善发热病人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实行24小时服务,加强发热患者排查,落实一体化闭环管理,可疑患者全部留观。落实核酸检测频次,加强住院及陪护管理,严格执行院感防控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环节感染防控管理,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监管,严防医疗机构内感染发生。医疗机构要制定院内发生阳性感染者应急预案,加强演练。

    责任单位:北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严格落实特殊场所疫情防控。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等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全面排查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制度,禁止有可疑症状人员上岗。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发生本地疫情期间,上述场所可实施封闭管理、视频探访等措施,及时组织完成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按照每天至少20%抽样比例或按辖区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责任单位:卫计办、民政办、北峰派出所、北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配合区教育局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幼机构)要严格落实“两案九制”,抓紧抓实师生员工健康管理、晨午检、因病缺课追踪登记、复课证明查验、健康教育、通风消毒等校园疫情防控措施。放假前开展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做好返乡、居家期间和返校疫情防控,非必要不出境、不到国内高中风险区;要做好留校师生健康监测和服务保障,落实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医院(医务室)、体育馆等重点场所通风、消毒等措施,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加强食堂环境监测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发生本土疫情,高等学校可采取封闭管理,减少聚集,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等可停止线下授课。学校师生员工在组织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基础上,每日抽检20%。

    责任单位:学校组)

    12.严格落实交通场站疫情防控。配合住建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和运输组织保障,严格按规定做好旅客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通行;对发生本土疫情的区域交通配合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督促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责任单位:交通检疫组)

    13.严格落实文旅场所及活动疫情防控。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文旅场所疫情防控。督促旅游景区和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接待人员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督促景区内严格执行扫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根据上级要求,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

    责任单位:宣教办)

    14.严格落实其他公共场所疫情防控。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建筑工地等重点单位以及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月子中心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等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场所常态化防控,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不聚集”和定期通风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督促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强化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落实工作人员、来访人员戴口罩、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措施。辖区内发生本土疫情后,要坚决贯彻执行区指挥部疫情应急处置要求,根据防控需要采取缩短营业时间、控制场所客流密度等措施。

    责任单位:各部门、联合执法组)

    15.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员工每日动态登记等健康管理制度,强化防控物资储备保障,严格员工出入管理和作业车间防护,减少员工聚集,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员参与应对疫情防控。加大对企业指导帮扶,围绕企业在疫情期间面临的各种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疫情对企业运行的冲击,确保经济运行稳定。发生疫情后,大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等可采取弹性工作制,重大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可采取封闭管理,减少非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数量等措施。

    责任单位:企业办等街道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组)

    16.严格落实社区疫情防控。加强社区社区防疫专员队伍建设,完善社区防疫专员网格化管理系统,落细落实社区精准防控措施,按照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完善重点地区入(返)丰等人员个人申报制度,强化“大数据+网格化”管理,立足现有社区防疫网格已采集的房屋信息、人口信息和网格员队伍基石,通过核酸、疫苗接种、重点人群、“三公一大”信息的对接运用,落实防疫网格员的实体化运作,充分发挥网格员信息反馈和防控要求落地衔接作用。主动与辖区宾馆、酒店、民宿等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对接,第一时间发现重点人群,落实健康管理,重点对本辖区新进人员实施精准摸排,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方式,责任到人方式,落实口岸入境、海上作业人员、重点地区入(返)丰等人员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配合依法追究瞒报、谎报健康信息的人员责任,切实堵住所有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漏洞,守住社区防控“主阵地”。

    责任单位:“三公(工)一大”融合协同机制组,社区(社会)管理组,民政办、宣教办、各社区)

    17.严格落实重大活动疫情防控。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一会一案”和“属地管理”等原则,举办或承办重大活动的单位要学习借鉴北京冬奥会疫情防控“大环套小环,相互不交叉”闭环管理做法,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由卫健部门现场审核通过后,根据活动规模向社区报备,向街道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区疫情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报批。合理确定人员范围、规模、时长及食宿、交通等安排,强化参会代表和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三项措施,抓实会场、住宿、交通工具三个场景防控,同时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责任单位:防控办、卫计办、各部门、各社区)

    (四)配合做好多点触发监测预警

    18.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配合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适时抽检”等常态化监测和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及时发现疫情苗头。对纳入社区管理的新冠肺炎出院(舱)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在出院(舱)后第3、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入境人员和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区域协查人员、涉疫场所暴露人员、解除闭环管理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等,按照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根据区核酸检测组要求,配合设置采样点,方便群众。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社区、核酸检测组

    19.配合做好药店等渠道监测。督促零售药店对购买“两抗一退”、止咳等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人员实名登记,对通过福建省疫情防控一体化服务平台或其他相关系统下发的购买“两抗一退”、止咳等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人员信息开展相关风险人员排查监测工作,及时做好疫情苗头管控工作。

    责任单位:“三公(工)一大”融合协同机制组、企业办、各社区)

    (五)强化疫情防控信息化支撑

    20.落实疫情防控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疫情防控信息化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一盘棋”,原则上统一使用省级已开发系统。按照本地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强化区域核酸检测、重点人群健康信息管理等信息系统应用、培训,注重提升平台使用效率和信息报送质量,加快实现辖区疫情防控信息一体化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三公(工)一大”融合协同机制组、各社区)

    21.充分应用健康码助力疫情防控。按照“一省一码、全国互认,码卡融合、一键查询,核酸检测结果互认、全国通用”要求,根据上级要求推动健康码、通信行程卡融合应用,方便群众有序出行。

    积极推广应用省上开发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监测管理系统,做好宣传培训工作,督促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加强对相关人员职业信息、核酸检测频次等信息动态更新维护,对未按规定频次落实核酸检测的,督促做好核酸检测。发生本土疫情时,及时向上级报送本地区未做核酸人员名单,确保区域核酸检测不漏一人。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社区)

    (六)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22.强化疫苗接种。按照“政府找人、行业动员、卫健打苗”原则,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接种意愿,自觉接种。创新服务形式,加快推进60岁及以上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进度,不断填补免疫空白,强化免疫屏障。

    责任单位:各社区、各部门,疫苗接种组、宣传和舆情处置组)

    (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3.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辖区内发现1例及以上本土感染者,指挥体系迅速转入应急状态,快速启动应急响应,高效实现“平急转换”,协同联动做好应对。在市、区统筹指挥下,街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指挥调度,统筹街道防控力量和资源,落实应急处置各项措施,快速有序处置疫情。

    责任单位:各职能组、各部门,各社区

    24.做好区域核酸检测。根据上级确定区域核酸检测的范围、频次、区域核酸采样方式,制定可操作的核酸检测方案,落实落细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组织动员作用,有序组织实施,做好信息采样录入等环节的工作规范,配合做好院感管理。

    要成立混管阳性处置组,配合上级开展混管阳性复核和核酸检测阳性结果的处置工作,包括做好信息流转、混采阳性的找人管理人单采复核、单采阳性人员的转运工作,提升混管追查效率。

    责任单位:核酸检测组、“三公(工)一大”融合协同机制组、混管阳性处置组、各社区)

    25.迅速开展流调溯源。根据区“三公(工)一大”融合协调机制组对病例开展的流调,配合做到8小时内将密接、次密接人员应隔尽隔、动态清零,对辖区感染来源场所立即采取严格封控措施。

    责任单位:流调溯源组、“三公(工)一大”融合协调机制组、各社区)

    26.严格落实转运隔离。区指挥部负责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使用负压救护车按要求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或方舱医院进行治疗或隔离观察,安排专用车辆在8小时内将密切接触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社区在转运前要做好人员的组织管理。街道根据指挥部要求需要点对点接回的治愈患者或集中隔离结束的密接人员、需送集中隔离的次密等人员,要统筹调度安排车辆,及时掌握转运进展,转运过程中做到有序就座,控制同车人员数量,尽量保持间隔,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及车辆消毒措施,避免交叉感染,做好转运人员交接。

    摸清辖区符合条件储备的集中隔离场所资源,配合上级做好隔离场所应急启用工作,建立隔离场所工作专班人员清单。

    责任单位:转运组、隔离组、各社区)

    27.科学做好消毒消杀。根据流调结果确定疫源地消毒的范围和对象,对感染者居所、工作学习场所、诊疗场所、集中隔离点、转运工具及其他可能被污染的场所进行100%终末消毒。感染者居所与周边相邻住户如交叉混用厨卫等,对周边相邻住户室内进行100%终末消毒。对封控区、管控区内小区楼栋、防疫物资保障场所(点)、垃圾储存点、快递集散点等重点区域和环境,每天至少开展2次预防性消毒。对批量送达的保障物资和快递物品,应划定专门区域集中卸货和消毒。对环境卫生较差的成片老旧小区,消毒时可适当提高消毒剂浓度。疫情发生后,运行中的商超、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学校、交通工具(站点)、办公楼宇、建筑工地、养老机构等各类重点场所和单位,每天至少开展2次预防性消毒;对重新开业运行的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及时、妥善做好涉疫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理处置工作。

    责任单位:涉疫消杀组、环境整治和医废处置组、各社区)

    28.分区分级精准管控。发生本土疫情后,要以居民小区为单位,根据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轨迹和疫情传播风险大小将所在区划定高、中、低风险区域。其中,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高风险区,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停留和活动一定时间,且可能具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为中风险区,实施“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除了高风险区和中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地方,划为低风险区,实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如个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区域传播风险较低,密切接触者已及时管控,经研判无社区传播风险,可不划定风险区。

    高风险区连续7天无新增阳性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1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可降为中风险区,如果该区域又连续3天无新增阳性感染者可降为低风险区。原划定中风险区连续7天无新增阳性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1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可降为低风险区。

    发生疫情的地区要强化疫点、疫区的保障力量,选派素质过硬、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机关干部进驻社区,分片包干,分组下沉进入网格工作。要配合做好高中风险区内粮、菜、油及水、电、通讯等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及保障工作,做到储备充足、价格稳定,可发挥餐饮外卖、生活物资配送等公司作用,通过采取配送人员“白名单+每日核酸检测+闭环管理”,提升高中风险区物资配送效率,保障封管控区群众基本生活。加强管理服务和人文关怀,关注区域内群众、一线社区防控人员心理健康,配合统筹安排好孕产妇、儿童、老人等特殊群体就医用药需求,精准实施分区分级分类诊疗服务,最大限度减少疫情防控对人民群众正常就医的影响。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红黄码”人员急需的医疗服务需求。

    责任单位:社区(社会)管理组、医疗救治组、物资保障组、力量调配组、转运组、各社区)

    29.协助落实医疗救治。协调做好基本医疗服务和医疗救治保障,配合上级做好特殊群体就医服务,做好疫情期间群众就医、购药保障服务。

    责任单位:社区(社会)管理组、医疗救治组、物资保障组、转运组、各社区)

    30.严防疫情外溢传播。对上级下发的协查信息快速进行排查,并按照风险等级分类及时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等管控措施,确保每名风险人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高中风险区人员健康管理,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责任单位:社区(社会)管理组、医疗救治组、““三公(工)一大”融合协调机制组,各社区)

    31.规范疫情信息发布。规范疫情信息行政报告,发生本地疫情后,要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发布疫情相关信息,对重要信息和敏感问题的发布进行风险评估,严格把关发布内容,确保疫情发布严肃、权威、统一。

    根据疫情态势,持续动态发布疫情信息,适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为辖区群众解疑释惑、普及防护知识,及时回应热点问题。

    责任单位:防控办、宣传和舆情处置组)

    (八)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32.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强化环境卫生管理,以铁路公路沿线、居民小区、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建筑(拆迁)工地、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清理公共场所、社区庭院、楼道房顶、绿化带的卫生死角和杂物,清运积存垃圾;针对车站等人员流动性大的聚集场所,要做好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及时做好保洁清扫,并加强重点部位消杀,切实降低疫情通过外环境传播的风险。要全面强化病媒生物防制,采取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组织群众等多种方式,清除“四害”孳生地,从源头上控制并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统一开展除“四害”活动,有效遏制“四害”密度。

    责任单位:环境整治和医废处置组,城管办、爱卫办、各社区)

    33.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和普及,引导公众强化第一健康责任人意识,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不麻痹侥幸,按照《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等要求,继续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大力倡导公众居家时加强通风换气,做好清洁消毒,注意个人卫生,有症状时及时就医;外出时,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加强手卫生,保持安全距离,减少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减少参加聚会、聚餐等活动。

    (责任单位:宣传和舆情处置组、卫计办

    (九)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能力建设

    34.强化开展核酸检测能力储备。进一步加强区域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按要求培训储备核酸采样录入人员,合理设置大人群核酸采样点,开展应急演练,实现24小时内完成划定范围的区域核酸检测。

    责任单位:核酸检测组、力量调配组、各社区)

    35.强化隔离能力储备。要充分掌握辖区现有宾馆酒店、学校、公寓、健康驿站、新建成保障房等资源,配合上级做好隔离场所应急启用工作,建立隔离场所工作专班人员清单,做好储备和培训,做到一旦启用即可上岗。

    责任单位:隔离组、力量调配组)

    36.强化转运能力储备。制定转运车辆储备调度方案,对接好储备运输企业,配足必要的防护物资产,做好培训准备,确保疫情发生后及时上岗。做好与区转运隔离组的沟通协调工作,疫情发生需要时,协调上级予以支援。

    责任单位:转运组)

    37.强化流调能力储备。建立街道、社区备勤流调队伍,街道备勤流调队伍10人,包含7名街道办事处、1名公安、2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参与现场流调工作和指导社区流调协查队伍;社区备勤流调协查队伍共13支,结合社区防疫网格化管理工作,各社区建立1支流调协查队伍,每个社区按3-5人规模储备流调协查员,协助开展涉疫人员的流调、信息核实等工作,社区流调协查员应由熟悉本社区情况的人员担任。

    备勤流调队伍要在原有队伍基础上和工作实践中不断充实、调整、优化队伍,通过开展流调溯源专业培训提高应对疫情的实战能力,力争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快速反应,实现扁平化管理,高效、有序、精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为疫情应对处置争取时间,以最小的社会成本控制疫情。

    责任单位:“三公(工)一大”融合协同机制组、流调溯源组)

    38.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建立常态化培训工作机制,采取视频等形式,分类组织对党政领导干部、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防控力量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培训,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内部推演、演习,提升实战能力。将防控知识培训纳入干部年终考评、评先评优等,考核结果与相关人员晋升、绩效奖金等挂钩,提高培训效果。

    责任单位:社区(社会)管理组、宣教办、卫计办、民政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四方”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健全完善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各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统筹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配合落实行业监管,指导督促有关经营单位严格按规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本单位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指导督促本单位人员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个人和家庭要坚持疫情防控有效做法,积极倡导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防聚集、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责任单位:各职能组,各部门,各社区)

    (二)强化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机制,统筹应急物资分配,优化疫情物资采购,简化采购流程,缩短采购时间,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同区物资保障组的联系,及时调配重点医疗物资。根据需要,探索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宣传,依托社区,引导企业、居民常态化储备适量应急物资。

    责任单位:物资保障组、各社区)

    (三)强化资金保障。街道建立疫情防控财政资金拨付、保障工作预案,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严格规范资金用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优先保障和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单位:财政所

    (四)强化队伍保障。加强人员储备和对一线防疫人员的关心关爱,科学合理安排休息,优先保障基层工作人员的防护物资,确保基本防护和安全的工作条件。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组工办,卫计办、宣教办

    (五)加强督促指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环境”同防的要求,坚持科学精准,紧盯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风险漏洞,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和问题解决。

    (责任单位:督查检查组

    附件: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


    附件:

     

    丰泽区常态化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范围和频次

     

    序号

    重点人群

    检测频次

    主管部门

    1

    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含机场区域保洁、搬运、装卸、配餐等一线活动广泛的高风险人员、重点管控人员;国际、港澳台入境航班全体工作人员及相关保障等人员);

    11

    交通运输、民航管理

    等部门

    2

    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含船舶引航员等登临外籍船舶作业人员,港口移民一线工作人员;海关直接接触船舶员工、货物的一线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等);

    11

    海关、移民、海洋渔业、海事、港口管理部门

    3

    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

    11

    市场监管局

    4

    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

    11

    集中隔离专班

    5

    定点医疗机构、核酸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

    11

    卫健局

    6

    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含保安、保洁等辅助工作人员)

    11

    卫健局

    7

    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等其他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

    11

    海关、移民管理部门

    8

    快递、外卖

    12

    邮政管理局

    市场监管局

    9

    酒店服务(含酒吧、KTV、桑拿、按摩、足疗、水疗、棋牌室、麻将馆、网吧、迪吧、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场所,宾馆、酒店、餐饮、理发店等服务人员)

    12

    文体旅游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10

    装修装卸服务

    12

    住建局

    11

    口岸管理服务人员

    12

    海关、移民、港口

    管理部门

    12

    交通运输服务(含市内公共交通、货车、网约车和出租车等司机,动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等从业人员,高速公路服务区从业人员,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进出口引导采样等工作人员)

    12

    住建局

    13

    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

    12

    商务局

    14

    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

    12

    卫健局

    15

    各级各类食堂(含学校)及供餐企业工作人员

    51

    市场监管局、教育局

    16

    小型渔船、乡镇船舶等出海作业人员

    51

    农水局

    17

    旅游景区、剧院、电影院从业人员

    51

    文体旅游局、宣传部

    18

    药店从业人员

    51

    市场监管局

    丰泽区常态化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范围和频次

     

    序号

    重点人群

    检测频次

    主管部门

    19

    一线环卫工人

    51

    城管局

    20

    家政服务人员

    51

    商务局

    21

    保安服务人员

    51

    公安分局、住建局

    22

    母婴服务行业

    51

    商务局

    23

    学校和托幼机构、培训机构

    辖区内出现本土疫情后,完成1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按照每天至少20%的抽样比例或辖区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教育局

    24

    养老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

     

    民政局

    25

    精神专科医院

     

    卫健局

    26

    监管场所

     

    公安、司法部门

    27

    生产车间

     

    各生产企业主管

    部门

    28

    建筑工地

     

    住建局

    29

    发热门诊患者

    入院检1

    卫健局

    30

    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入院检1

    卫健局

    31

    境外入丰人员

    1235710

    各街道

    32

    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入(返)丰人员

    12357天各检一次

    集中隔离专班

    33

    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入(返)丰人员

    147天各检一次

    各街道

    34

    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入(返)丰人员

    32检(第1次即到即检)

    各街道

    35

    密切接触者

    1235710天各检一次

    集中隔离专班

    36

    次密切接触者

    147天各检一次

    各街道

    37

    纳入社区管理的新冠肺炎出院(舱)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

    出院(舱)后第37天各检一次

    各街道

    38

    其他参与疫情处置相关工作人员

    按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各相关行业主管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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