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907-0100-2020-00005
- 备注/文号:泉丰泉办〔2020〕6号
- 发布机构:泉秀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09
泉丰泉办〔2020〕6号
关于成立泉秀街道企业复工复业
应对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机关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业及联防联控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泉秀街道企业复工复业应对工作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白志雄 泉秀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郑焕闽 泉秀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黄建南 泉秀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黄仁义 泉秀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 娟 泉秀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郑美玲 泉秀街道卫计办主任
吴忠杉 泉秀街道劳保所所长
庄炤泰 泉秀街道经委办副主任
刘超凡 泉秀街道财政所副所长
叶碧红 华丰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曾文雄 灯洲社区居委会主任
林远珍 灯星社区居委会主任
林绍明 沉洲社区居委会主任
强达娜 成洲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爱真 新秀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怀英 泉淮社区居委会主任
各社区分管企业两委
二、主要职责
企业复工复业应对工作小组集体研究企业复工复业核准事项,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经委办、卫计办、财政所、劳保所共同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按照复工审批流程,具体协调组织企业复工申请、核查、日常巡查等工作。
三、其他事项
经委办负责汇总企业复工申报材料,协调卫计办、劳保所相关工作;向社区反馈核准情况;汇总社区对企业复工日常巡查情况;宣传、解读、协调落实扶持企业政策等工作。
卫计办负责企业返岗人员核查,并反馈经委办。
劳保所负责汇总每日报表,并报区人社局。
财政所负责扶持政策中“租金减免措施”的协调落实工作。
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
2020年2月9日
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 2020年2月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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