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700-2020-00021
- 备注/文号:泉丰政综〔2020〕41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21
本府《关于西华洋滞洪片区(丰泽段)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通告》(泉丰政综〔2019〕124号)规定的签约期限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2月1日。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减少人员聚集交叉感染风险,确保公众健康安全,自2020年1月21日起暂停西华洋滞洪片区(丰泽段)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签约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实际情况,为保障广大被征收人的权益,经研究决定,对房屋征收签约工作予以恢复并延长签约期限至2020年6月15日止。征收范围及其他事项参照原通告。
特此通告。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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