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700-2022-00076
    • 备注/文号:泉丰政征告〔2022〕22号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07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华路北拓及纬三路工程(一期)用地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时间:2022-08-08 08:57
     为实施泉州市丰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新华路北拓及纬三路工程(一期)用地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29.8493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普贤路,西至经三路,南至在建乌克兰学院,北至站前东西大道。具体详见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北峰街道霞美社区、北峰街道群石社区、北峰街道群峰社区。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新华路北拓及纬三路工程(一期)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属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287日至2022823日组织北峰街道办事处进行拟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并由北峰街道办事处代表丰泽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对该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公告期限为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北峰街道办事处提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丰泽区人民政府,由北峰街道办事处代表区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新华路北拓及纬三路工程(一期)用地红线图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287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