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200-2021-00117
- 备注/文号:泉丰政办综〔2021〕33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25
现将《泉州市丰泽区创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示范城市样板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丰泽区创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示范城市样板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高血压和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根据《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示范城市样板县的通知》(泉医保〔2021〕9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示范城市样板县创建活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服务人民、保障健康”,坚持示范带动、“三医”联动、医患互动、创新驱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示范城市样板县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加强“两病”规范化管理,推进“两病”用药保障人群全覆盖,增强基本医保门诊保障能力,减轻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持续推进丰泽医疗保障和慢性病健康管理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丰泽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示范城市样板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清拥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颜志平 区政府副区长
陈劲文 市医疗保障局丰泽分局局长
邱朝晖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吴志聪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蔡寿英 市医疗保障局丰泽分局副局长
郭向川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 威 区财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陈长贤 正骨医院院长
陈玲玲 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柳建忠 丰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蔡榕年 东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阮伏龙 北峰(清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陈少阳 城东(华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张嫚嫚 东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柯贤杉 泉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联络员:于庆毅 市医保中心丰泽分中心稽查组负责人
张荣甲 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负责人
三、工作步骤
(一)建立“两病”人群基础数据库。医保和卫健部门要将“两病”人员的信息共享互融,以现有医保信息系统和卫健易联众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结合慢病签约、健康档案等情况,对辖区内“两病”人群信息进行分析和摸排,建立以“两病”人群数量、结构、分布情况、规范化治疗情况以及未进行规范化治疗原因为框架的基础数据库,基础数据库形成后,由医保和卫健部门指定人员定期进行更新。
(二)开展“两病”知识宣传教育。医保、卫健部门要开展以“积极预防、规范治疗、政策保障”为主题的“两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两病”人群数量结构分布、规范化治疗以及未进行规范化治疗原因等情况,联合制定宣传教育计划,依托泉州市正骨医院、区妇幼保健院、8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座谈、讲座、板报、宣传折页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两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及医保报销政策进行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对“两病”的认识,从而实现早诊治、早管理、早干预。
(三)推进“医防融合”管理模式。实施“1+2+N”(1名全科医生、2名家医助理员,视病情需要增加上级专科医生或其他团队专科医生)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主动为签约对象提供慢病一条龙服务,即免费健康体检、个性化健康教育、针对性诊疗服务、用药指导及医保政策宣传、特殊病种办理等,提升“两病”患者的政策知晓率、规范管理率和合理用药率。同时,与辖区上级医院建立以技术帮扶协作为主的松散型医联体互联互动机制,开通“两病”签约对象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合理配置并整合医疗卫生服务资源,让医疗逐渐渗透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形成“未病早防治、小病就近看、大病专家看、慢病有管理、转诊帮对接”的防治模式,让群众享受到更优质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四)引导“两病”患者纳入规范化管理。将健康档案、慢病随访、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与临床治疗服务融合开展,在门诊、住院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检查中提高“两病”筛查率,及时完善和补充“两病”基础数据库,将符合条件的患者纳入规范化管理;增强靠前服务意识,对未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但已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参保对象,主动引导纳入“两病”普通门诊或特殊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五)落实“两病”患者待遇保障政策。贯彻落实市医保“两病”保障政策,取消特殊门诊起付线和病种年度基金支付限额。简化认定程序,将“两病”医保特殊门诊审核认定工作下沉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作出诊断后,提供相关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充分利用丰泽区辖区内省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资源丰富的优势,建立区域医疗互联互动机制,构建以技术帮扶为主的松散型医联体,积极引导上级医院定期选派业务骨干下基层坐诊,指导基层做好慢性病的健康干预。同时,在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便民工作服务站,将“两病”特殊病种申请办理关口前移,由便民工作服务站工作人员与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完成特殊病种的申请和审批工作。
(六)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配备和使用。建立统一的“两病”药品采购、供应和配备使用管理机制,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配备和使用,合理确定集采中选药品与非中选药品比例,制定统一的药品目录,督促医疗机构积极落实国家、省级集中带量采购政策,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药事委员会审定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供应保障与合理使用。指导基层医疗机构根据国家基层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结合临床需要配得齐、开得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内的药品。落实长处方政策,对病情稳定的“两病”患者可开具2个月长处方用药量,疫情防控期间可放宽处方用药量至3个月。
(七)推行“两病”患者中医药治疗。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廉、验”特色优势,依托泉州市正骨医院、区妇幼保健院、8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和各中医门诊部,开展“两病”中医药治疗,强化“两病”患者辨证论治和治病防病理念,引导“两病”患者应用中医药调理和西医控制的中西医结合方式控制血压、血糖,更注重加强养生调理,倡导患者戒烟、戒酒,采取低糖、低盐、低脂、多纤维素的食谱,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适当运动,增强机体代谢能力。鼓励“两病”患者进行中医药治疗,为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两病”防治提供政策支撑。
(八)强化“两病”门诊用药监管。医保部门要按期调度“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进展情况,对享受“两病”用药专项保障、门诊慢特病待遇政策的“两病”人群,分类做好待遇享受人数、报销费用、报销比例等的统计,定期分析统计和监测用药情况;要强化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在“两病”用药合规性方面的应用,借助大数据手段,加强“两病”诊疗行为和费用审核,严禁重复配药、超量配药等违规行为;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医师管理,定期抽查医保医师“两病”认定和诊疗服务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法律法规和医保定点协议及时处理,坚决打击将未患病人员纳入“两病”、倒卖“两病”医保药品等欺诈骗保行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九)建立“两病”门诊用药动态监测机制。为确保“两病”药品高效使用,市医保局丰泽分局和区卫健局根据专业特点组建由“两病”临床诊疗、药学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定期指导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强化药事管理工作,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的同时,于2022年3月底、9月底前各开展一次“两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评估动态监测,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经济、有效性,减少药品不良反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医保局丰泽分局、区卫健局和区财政局要充分重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二)落实职责分工。医保部门要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做好与现有参保对象“两病”特殊门诊和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衔接,统一经办服务流程,提高服务绩效水平。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两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规范诊疗行为;要将参保对象“两病”门诊用药服务保障患者数量、服务质量、指导用药可及性等指标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质量持续提升。区财政局要积极支持“两病”创建活动,统筹保障设立“样板县”创建专项活动经费。
(三)营造宣传氛围。医保、卫健部门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两病”用药保障示范城市样板县建设,注重示范引领带动,培育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工作成效。市医保局丰泽分局和区卫健局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在创建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择优通报表扬,为示范城市样板县创建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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