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800-2018-00168
    • 备注/文号:泉丰政综〔2018〕174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0-25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丰泽区云谷慢学园幼儿园国标专用校车使用许可变更申请的批复
    时间:2018-10-25 00:00

    泉丰政综〔2018〕174号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丰泽区云谷慢学园幼儿园

    国标专用校车使用许可变更申请的批复

     

    区教育局: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关于批准丰泽区云谷慢学园幼儿园1部国标专用校车变更使用许可的请示》(泉丰教〔2018168号)收悉。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局提出的丰泽区云谷慢学园幼儿园1部国标专用校车(闽C55677)使用许可变更申请(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限从20181019日至20231018日)及其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运行方案。

    请你局加强对泉州市丰泽区云谷慢学园幼儿园的监管,指导、督促其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并协同区交通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丰泽交警大队等部门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此复。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18102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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