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400-2022-00134
- 备注/文号:泉丰政综〔2022〕158号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19
区教育局: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关于批准闽C19120等2部国标专用校车使用许可的请示》(泉丰教〔2022〕149号)收悉。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局提出的丰泽区东海滨城幼儿园车牌号为闽C19120、丰泽区康桥幼儿园车牌号为闽C18928等2部国标专用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限从2022年12月19日至2027年12月18日),及其包含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请你局加强对丰泽区东海滨城幼儿园、丰泽区康桥幼儿园的监管,指导、督促其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并协同区住建局、市交警支队丰泽大队等部门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此复。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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