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0
如需办理单位汇补缴,请携带以下材料至泉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辖各县(市、区)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窗口办理。1、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人员缴存金额较上月份有变动的,提供《泉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2、单位为职工个人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泉州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或通过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申请(https://zwfw.fujian.gov.cn/person-todo/todo-fingerpost?infoType=1&;;unid=336A4D206ECF00E975098D0AEC630B5A)。
联系电话:0595-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