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清单
2025-12-15 17:15 阅读人数:1

  泉州市丰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科级。

  一、机关职能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安排,把坚持党对城市管理工作和综合执法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城市管理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供水节水、供气、污水处理(以下简称管辖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业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管辖行业权限内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委托设计和建设招投标。

  (三)拟订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负责对 城市管理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负责管辖行业的行业管理及市场化监管,承担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组织调查处理灾害、质量和安全事故。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专项治理和城市管理重大活动。

  (四)承担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城市容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管辖行业城市管理相关行政审批和监管工作。

  (五)负责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城区道路保洁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场所的监督管理,负责审核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工作。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各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六)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监督管理,辖区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的维护、运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城市照明保障。

  (七)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相关建设项目的规划定点、方案设计、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成移交后的日常管养、维修的监管工作。参与辖区汛期所辖设施排涝调度工作。

  (八)负责全区城市园林绿化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市绿地、公园的监督管理和考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监督管理和指导养护作业招投标工作。负责区管城市园林绿化、公园的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城市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的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九)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依法履行渔业领域、水政监察领域、水利水土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查处相关违法案件。

  (十)研究编制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制定工作目标、标准,并组织实施和考核。按照规定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组织、指挥、调度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负责区级直接管养的市政环卫设施、园林绿化、公园、供水供气、排水排污设施的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及执法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考核、监察工作。

  (十一)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管辖行业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工作。

  (十二)负责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和运行工作。

  (十三)承担城市管理综合协调的职责,督导落实城市管理责任。

  (十四)负责推进全区城市管理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技术引进工作。制定专业人才培养规划,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十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整合划入区城市管理局职责及相关部门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区域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协调等职责。负责指导水政监察、水利水土和渔业方面的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规、违法行为。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城市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应在市城市管理局宏观指导下,加强监督检查以及应急处置职责,加强、优化、转变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一是加强市政管理。加强区级市政公用设施管护工作,切实管理维护好城市支路、街巷路面、给排水、路灯和垃圾收集等基础设施管理,保障安全高效运行。二是构建智慧城市。在市城市管理局引导下,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化管理和监控服务。加快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档案信息化建设,探索快速处置、非现场执法等新型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能。三是发挥市场作用。引入市场机制,推进城市管辖行业设施等的市场化运行,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效能。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区级城市地下管线方面的职责分工。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规划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的建设工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参与城市地下管线工程验收,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成验收移交接收后的运行、使用、维护管理工作。

  2.关于区级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方面的分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贯彻执行市级部门编制的燃气、供水、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事业发展规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相关区级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及建成验收移交前的管理工作,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后,应当及时将管理信息移交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参与相关区级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验收及负责指导验收移交接收后的运行、使用、维护管理工作。

  3.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职责分工。区自然资源局主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工作,主管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承担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职责。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园林范围内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林业范围其他野生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

  4.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区政府规定行使市区流动无照个体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城市流动饮食摊点食品卫生的行政处罚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定点设置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

  5.关于在渣土治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渣土车辆的滴、洒、漏管理及不在规定地点卸载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受监建筑工程、城市道路工程、房屋拆迁等施工现场渣土堆放、控尘的监督管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丰泽大队负责渣土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查处渣土运输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不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6.关于在垃圾分类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在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执法。区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以及管行业要管垃圾分类的原则,负责本单位及主管范围内单位、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其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督促物业小区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并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纳入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住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内容;区商务局负责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工作,并对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进行监管以及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包括社区回收、中转、集散、加工处理等回收过程中再生资源停留的各类场所)规划等工作。

  二、机关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综合股、市容公用管理股、市政工程管理股等6个内设机构和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1个直属行政机构,规格均为正股级。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事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公文、文电、秘书、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扶贫、后勤工作;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相关事宜,组织、协调局机关相关会务工作,编写会议纪要和大事记;负责全局的医保社保、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和安全保卫;负责局机关工会、计划生育。

  负责人:方智敏,联系电话:0595-28075766;

  (二)人事教育股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党务、共青团、人事管理、工资管理、教育培训、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精神文明、争先创优、出入境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开展队伍党风廉政、效能建设,对执法队伍违反文明执勤、依法行政和队容队纪的行为进行纠察;组织开展本单位综治(平安建设)工作。

  负责人:朱文真,联系电话:0595-28072809;

  (三)政策法规股

  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用管理行业政策法规的研究;负责指导、监督管辖行业对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负责拟订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协调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检查管辖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听证、疑难解释、申请强制执行工作以及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答辩、应诉工作。

  负责人:郭君梅,联系电话:0595-28158058;

  (四)综合股

  负责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之间业务工作的联系;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开展专项执法和综合整治;开展业务工作交流,指导基层开展工作;负责管理执法信息和业务工作统计;负责督促、检查、指导贯彻落实全局的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负责建立健全全区城市管理督查工作机制;督查不依法处理、不及时查处的案件;负责协调办理上级督办事项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负责对领导批示、部门转来和群众举报的信访案件进行督促落实和反馈;牵头协调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管辖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行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负责人:黄顶峰,联系电话:0595-28158056;

  (五)市容公用管理股(挂“行政审核审批股”牌子)

  组织、指导、监督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镇燃气、供水节水、户外广告、垃圾分类管理等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划、政策的实施;负责市政建设、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镇燃气、户外广告等行政审批项目的踏勘,提出办理意见,并跟踪管理;负责组织、指导、检查本级市政公用设施零星修缮、养护维修和规范管理;负责本级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园林设施管理,实施城市园林绿化督查工作,检查、督促区管城市绿地、公园的规范管理服务;负责组织园林绿化行业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协调辖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负责协调组织本级节水宣传和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建设。

  行政审核审批股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转报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在市级指导、监督下开展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核准和审批工作。

  负责人:庄添明,联系电话:0595-22582280;

  (六)市政工程管理股

  组织、指导、监督市政、城市污水处理等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划、政策的实施;负责编制管辖行业建设项目年度及中长期计划;负责指导全区市政工程、市政设施、城市污水处理等行业的维护管理;指导市政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设计、竣工后验收、移交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线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市政设施管理的督导与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汛期排涝工作。

  负责人:高栩炜,联系电话:0595-22588419;

  (七)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负责研究和建立全区统一的城市管理运作和监督机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统筹、指导、协调、监督、考评工作;组织全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基础数据的更新管理工作。

  负责牵头协调拟定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目标责任制,并抓好督促、检查;负责制定有关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区开展城市管理专项活动和综合整治;负责建立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考评制度,组织实施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考评和年度考核评比;定期组织、协调和联系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解决城市管理中出现和存在的问题;检查、督促和指导街道开展城管工作;组织城市管理课题的调研,开展业务工作交流。

  负责人:谢秀英,联系电话:0595-28078016。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泉州市丰泽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协助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分工负责的城市管理保障事务工作。

  负责人:刘文渊,联系电话:0595-28075766;

  (二)泉州市丰泽区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城市卫生管理考评工作实施办法和考评标准,对中心市区日常卫生管理进行抽查考评。

  2.协助主管部门开展中心市区道路、社区、江(海)岸线、内沟河、集贸市场、公厕等项目市容和环境卫生抽查考评的事务性工作。

  3.在重要节庆日、重大活动及市级、区级安排的阶段性整治活动期间,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各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卫生管理履职情况进行专项考评的事务性工作,并根据需要,针对城市卫生管理难点和热点问题,适时开展专项考评活动。

  4.收集和研究城市卫生管理动态信息,及时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提供中心市区城市卫生管理情况,为考评、评定各单位城市卫生管理业绩提供依据;

  5.加强城市卫生管理宣传,协助主管部门进行城市卫生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定期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实行社会舆论督促。

  负责人:谢金辉,联系电话:0595-22506800;

  (三)丰泽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一大队

  泉州市丰泽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一大队依法统一行使闽委发〔2016〕23号文授权和泉政办〔2017〕155号明确的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名义执法。主要职责是:

  1.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未经批准现场搅拌混凝土、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市区自来水保护区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5.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文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广场举办营业性演出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福建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第10条规定的关于城建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物业管理、装饰装修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12.完成上级依法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刘文渊,联系电话:0595-28096586;

  (四)泉州市丰泽区环境卫生中心

  负责对辖区内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公厕维护和保洁等保障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协调、指导和督促各街道环卫站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辜志存,联系电话:0595-22583207;

  (五)泉州市丰泽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1.协助主管部门参与市政行业相关规章和政策措施的制订、宣传、贯彻。

  2.协助主管部门参与编制市政设施建设规划

  3.协助主管部门参与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涉及市政设施建设项目会审工作。

  4.协助主管部门参与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涉及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验收。

  5.协助主管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黑臭水体整治、城市内涝治理、道路改造提升等工作。

  6.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朱祖星,联系电话:0595-22588419;

  (六)泉州市丰泽区城市园林绿化中心

  1.贯彻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配合市级做好辖区范围内绿地节点相关工作。

  2.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区级绿化的管理养护工作。

  3.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区级绿化项目的实施。

  4.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黄晓瑜,联系电话:0595-22582280;

  (七)泉州市丰泽区燃气安全服务中心

  1.贯彻落实、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提供燃气储用安全咨询。

  2.贯彻实施燃气规划,协助主管部门做好辖区范围内瓶装燃气规划布点。

  3.协助主管部门与供应站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实施安全精细化考评。

  4.协助主管部门参与供应许可、年审现场勘察验收,建立安全风险点名册。

  5.及时上报燃气基本数据和工作信息,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信息。

  6.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庄添明,联系电话:0595-22582280;

  (八)丰泽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二大队

  以丰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名义执法,丰泽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二大队的主要职责是:

  1.依法履行辖区渔政渔港相关执法职责,对外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对内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产秩序。负责辖区渔港设施及渔业航标维护管理,实施渔港渔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及渔船海事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查处辖区内违反渔业许可、渔业资源保护制度以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等行为,查处渔业、水产养殖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渔业无线电进行执法检查;负责区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装备的规划、建设和调配。协助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做好渔业船舶船员的考试、发证、换证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渔业船员考试考核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渔用航标执法检查;负责对辖区内渔港水域内影响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作业的执法检查;依法对辖区内渔港船舶排污和渔港水域环境的执法检查。依法协助调查处理辖区内渔港水域内发生的船舶污染事故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事故和渔事纠纷;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相关执法职责。

  2.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查处违反保护水资源、水利工程设施行为;依法对违法水事活动进行执法检查,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对水政相关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核;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处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3.承担水利水土领域的行政处罚相关职责。

  负责人:洪文闯,联系电话:0595-22508404。

  四、办公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办公电话

  联系电话:0595-28075766;值班室电话:0595-22536552。

  六、办公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临海街道附中路165号丰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七、主要负责人

  郑焕闽(丰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丰泽区城市管理全面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