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州市第九中学教学综合楼及室外附属配套设施项目拆除工程 ,招标人为泉州市第九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中段第九中学校园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拆除总建筑面积5368平方米(其中艺术楼拆除面积为3766平方米,宿舍楼拆除面积为1602平方米),实际以招标人委托的拆除工作任务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艺术楼拆除面积为3766平方米,宿舍楼拆除面积为1602平方米,框架结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招标范围内指定建筑物、附属物包括条石、块石基础、混凝土基础及混凝土独立基础的拆除和埕地、道路路面的破除;如有混凝土挖孔桩、冲钻孔桩,必须挖到承台底部,并负责拆迁场地的平整,场地平整至学校现有路面为基准;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把所有残留物及土石方全部清理外运完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垃圾的处理、清理、堆放、运输、倾倒全过程安全有序;配合招标人做好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有关工作。拆除完成后必须要在拆除工程施工的区域,根据招标人要求做好固定围挡,围挡的安装、材质等要求不得低于附件图片要求程度,实际以招标人委托的拆除工作任务为准。本招标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注:①基站等市政公用设备、国家文物、变压器不属于招标范围;
②中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与房屋拆除残值回收金一并支付给招标人。
2.4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20日历天,中标人应参与房屋腾空验收,在移交后无特殊原因,在招标人发出拆除通知书之日起20个日历天拆除完成招标范围内移交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基础等拆除任务同时将场地废渣及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外运(投标人应按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场地堆放,不得随意卸倒,同时应符合生态环保要求)并将整个拆迁场地平整完毕,按验收要求移交给招标人。
2.5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
2.6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 、《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5月10日 08 时30分至2022年05月 16日17时30分前,通过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yebid.cn/)采取不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每套售价200 元,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易招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22年05月23日15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仟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 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清濛支行
帐 号 :3505 0165 6840 0000 1537
收款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05月 23日 15 时 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递交或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丰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zfz.gov.cn/)、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yebid.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市第九中学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中段刺桐公园旁, 邮编: 362000
电话: 0595-22552569
联系人: 许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邮编: 362000 ;
电话: 0595-22795666传真: 0595-22512088
联系人:小许 、小林。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南段丰泽建设大厦
电话:0595-22575628
2022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