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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裁决内容)-泉丰劳人仲案字[2023]第758号
2023-11-21 17:01 阅读人数:1
 泉州市丰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福建省亿安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泉州市嘉荣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黄月妹与被申请人福建省亿安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泉州市嘉荣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因劳动报酬、赔偿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泉丰劳人仲案字[2023]第758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决事项为:1、两被申请人应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黄月妹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工资42000元;2、两被申请人应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黄月妹报销款4398元;3、两被申请人应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黄月妹经济补偿金9857元。

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本委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树脂大厦一楼;联系电话:0595-22505370

 

 

泉州市丰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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