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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泉州市丰泽区蓝天幼儿园)
2024-10-31 16:03 阅读人数:1
 

 

    经调查,泉州市丰泽区蓝天幼儿园未按规定接受2022年和2023年年度检查。上述事实,主要有福建社会组织网站年报结果公示平台截图、《关于开展区级社会组织2022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区级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等证据证明。泉州市丰泽区蓝天幼儿园的行为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福建省民政厅《社会组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之行政处罚权十四处罚基准第(3)项的规定,泉州市丰泽区蓝天幼儿园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泉州市丰泽区蓝天幼儿园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泉州市丰泽区蓝天幼儿园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泉州市丰泽区蓝天幼儿园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泉州市丰泽区蓝天幼儿园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视为泉州市丰泽区蓝天幼儿园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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